约1688—约1759清代回族诗人。字图南,号南村。云南昆明人。明代回族诗人孙继鲁六世孙。康熙四十七年(1708)举人,官山东泗水县知县,有治声。自负不群,以诗古文辞见重於世。著《少华集》2卷,《锦川
约1604—约1630※叶尔羌汗国第六代汗。※阿黑麻汗之少子。约1618—约1630年在位。父被叛乱※异密杀害后,以年幼,由※黑山派※和卓沙迪和异密们拥立为汗。在位期间,黑山派和卓势力开始干预政治,汗
见“摩云塔”(2526页)。
即“丸都城”(129页)。
?—1123金大将。又作辞不失、习不出。女真完颜部人。金昭祖石鲁之孙,乌骨出次子。以健捷著称,能左右开弓。屡佐世祖、肃宗平定诸部叛乱。曾受世祖劾里钵之命,大败原国相雅达子桓ᘼ
即“晌”(1867页)。
书名。吴晗辑。全书共12册,分前、中、下3篇,约350万字。吴晗自30年代开始辑录,1980年始由中华书局出版,虽多为《朝鲜李朝实录》原文摘抄,间有吴晗概括之语,只有对照原书始得分明。内容包括1354
战国时越人。越王无疆为楚所败,其子孙遁处江南海上,有自立为王者,欲与魏通好,牵制楚国。受越王遣,前往南海求得犀角、象齿及吴江楼船、会稽竹箭等献予魏王。魏王“乃起师送越王往荆,栖之沅湘”。
1617—1669明末清初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室利稣坦玛之子。明崇祯十二年(1639),父卒,嗣职。明亡,向清朝献金归顺。清顺治十八年(1661),清廷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始见于《北史》,为高句骊十二等级“大官”中之第四级官名。位于※大兄”之下,※“意侯奢”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事。此前史书不见其名,《新唐书》仅记有“诸兄”,为第八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