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剌忽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鄂勒欢卫。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与塔速儿河等7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东大富拉珲河口富乡屯。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鄂勒欢卫。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与塔速儿河等7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东大富拉珲河口富乡屯。
藏语称“尺巴”,即住持。藏传佛教较大寺院内之僧官。总管全寺经济、诵经、昂欠活佛请假等宗教行政事务。由各昂欠出代表、管家、干布、大僧官、吉哇等若干名,组成法台会议。法台有权改宗教派。如塔尔寺行政组织最高
即“赤盏合喜”(1014页)。
?—1748清朝蒙古王公。巴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九世孙,多罗郡王鄂齐尔第三子。初授二等台吉。康熙四十四年(1705),入朝,受命协理旗务。五十四年(1715),请从军防御准噶尔部策妄
见“萧朵鲁不”(2001页)。
即“吴添半”(1076页)。
石刻名。亦称“仁圣大孝文皇帝哀册文”。为哀悼辽道宗耶律洪基的石刻。有汉字和契丹小字刻的各一合。刻于乾统元年(1101),1930年出土于今内蒙古巴林右旗白塔子乡瓦林茫哈地方的辽庆陵的西陵即永福陵中,现
见“先罕木珍”(790页)。
? —1733清代湖北容美司土官。又名田明如,号碧峰。土家族。容美(治今湖北鹤峰县)宣慰使※田甘霖之次庶子。初为通州州同。后袭容美等处军民宣慰使。康熙五十二年(1713),以放肆,为左都御史赵申乔劾,
见“孛罗乃王”(991页)。
西夏官署名。管理佛教事务的功德司之一。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与出家功德司共设6国师合管,另单设4副、6判、6承旨、2都案、6案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