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兰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乌拉卫。永乐四年(1406)八月,兀兰等处女真首领乞剌尼、纽邻等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与亦儿古里等4卫同时设立。治所约在呼兰(今黑龙江省呼兰县城)附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乌拉卫。永乐四年(1406)八月,兀兰等处女真首领乞剌尼、纽邻等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与亦儿古里等4卫同时设立。治所约在呼兰(今黑龙江省呼兰县城)附近。
藏语音译,意为“寨首”。解放前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头人。每个村寨均有一名。世袭。受命于土官,向寨众传达政令,办理本寨事宜。不享有任何特权。寨众对之亦无任何义务。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额哲密河卫。永乐六年(1408)二月,女真野人首领贾令哈、火秃等56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弗朵秃河等11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省呼兰河支流额依集密河流域。
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原系喀喇沁部人。袭任理藩院郎中兼步军副尉。康熙五十七年(1718),随定西将军噶尔弼征四川口外理塘、巴塘。五十八年,奉命招降察木多等处索克三丹公、朱公、吉东,龚布等处之拉礼、墨
亦称“箕子走王朝鲜”。箕子为商末贵族,官太师,是商纣诸父。纣暴虐,箕子谏不听,乃披发佯狂为奴,为纣所囚。其东封朝鲜有二说:一谓在其东走朝鲜之前受封。《史记》载:周武王克商,访“道”于箕子,箕子向武王“
1235—1320元朝文臣。字伯强。契丹族。东平(今山东东平)人。为辽东丹王※耶律倍之十世孙。以祖父曾官东平,为籍。早年受业集贤大学士、国子祭酒许衡,研习性理之学。至元八年(1271),为斋长,助衡教
见“叟”(1703页)。
伊斯兰教世界征收的公务费用之一。又译萨蛮普尔,意谓“麦草税”。最初是从每※巴特曼谷物(多指小麦)的※乌守尔税中多收两大口袋麦秸,作为给征税人的报酬。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改为用钱代替麦秸,
清代新疆湖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西域水道记》作鸿和图淖尔,蒙古语“铃湖”之意。又称斋(宰)桑淖尔,即今斋桑泊。原属中国,19世纪下半叶被沙俄并吞。
见“舐碱鹿”(1883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齐努温河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女真首领土成哈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木阳河等11卫同时设立,以土成哈为指挥。在前苏联滨海边区颜楚河至绥芬河下游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