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户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世祖中统年间(1260—1264),在籍僧人按太祖时例,种田纳地税、买卖纳商税,其余差役均免。至元二十六年(1289),括江南户口,规定凡50岁以下经过考试经文和受戒者,方可允许入僧籍,免除杂泛科差。如种田、作营运,仍须出纳地税商税。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世祖中统年间(1260—1264),在籍僧人按太祖时例,种田纳地税、买卖纳商税,其余差役均免。至元二十六年(1289),括江南户口,规定凡50岁以下经过考试经文和受戒者,方可允许入僧籍,免除杂泛科差。如种田、作营运,仍须出纳地税商税。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阿吉河卫。永乐五年(1407)设,《满洲源流考》作阿鲁卫,并说清代有阿鲁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西南500余里处。
契丹王朝时期生产的一种三彩釉瓷器。据考古发现,辽穆宗应历年(951—969)以前已有黄、绿单色釉器皿,说明不晚于此时。它直接继承唐三彩传统,然又具特色,在我国陶瓷发展史上占一定地位。其胎质粗硬,釉分黄
又作“炒伍侕尀”。契丹语,意“战时”。契丹族对“腊辰日”的称谓。俗于是日,皇帝配甲,并率诸司使以上臣僚共着戎装,五更坐朝,奏乐饮酒,毕,依等次赐甲仗、羊马。
宋末元初播州领主。播州(今贵州桐梓西南)人。西南溪峒少数民族大姓豪富。“播州杨氏”之后裔。宋德祐元年(1275)四月,加知播州并复州团练使。同年,元世祖封其为播州安抚使,世有其地。至元二十一年(128
金代北边诸部族之一。金朝曾在此设部族节度使。军兵事属西北路招讨司。明昌三年(1192),罢节度使,以招讨司兼领。
高车姓氏。本漠北高车一部落。据《元和姓纂》及《通志氏族略》所述:“斛斯氏其先居广漠,代袭莫弗大人,号斛斯部”。归北魏后以部名为氏。原作斛粟氏,后改斛斯氏。初居于代北(今山西恒山及河北小五台山以北地区)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与同盟会有密切联系的会党首领赵喜太、郑作霖和马仁等于11月16日在察哈尔右翼中旗(原陶林厅)响应武昌起义,武装占领察右中旗,继而杀死地方通判、巡检,革命声势惊动遐迩,后遭绥远将
见“高山族收获祭”(1920页)。
金代契丹小字、汉字合璧碑刻。全称“大金皇弟都统经略郎君行记”。王圭、黄应期撰。刻于金太宗天会十二年(1134)十一月四日。碑文刻在陕西省乾县乾陵乡武则天陵前著名的无字碑上。刻文在碑的正中部分,四周环刻
见“忽失河卫”(14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