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差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加重对农奴家庭的剥削,宗教负担也因之加重,在劳动力已严重缺乏情况下,仍强迫农奴多子女家庭,以支应差徭名义强迫派一子出家为僧,相传有的地区强迫凡有子之家均需送子入寺为僧。多子者多出,四子家庭第二、四子同时出家。以为制度。多有以此种僧差形式入寺为僧者,入寺实为寺院农奴,多从事苦役。解放后渐废。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加重对农奴家庭的剥削,宗教负担也因之加重,在劳动力已严重缺乏情况下,仍强迫农奴多子女家庭,以支应差徭名义强迫派一子出家为僧,相传有的地区强迫凡有子之家均需送子入寺为僧。多子者多出,四子家庭第二、四子同时出家。以为制度。多有以此种僧差形式入寺为僧者,入寺实为寺院农奴,多从事苦役。解放后渐废。
见“西宁办事大臣”(713页)。
壮族民间传统手工艺织品。原作“僮锦”。各地壮族妇女均会编织,以广西靖西、忻城、宾阳等地出产的最著名。织法:以白棉纱为经,以红、蓝、青、绿、黑等彩色丝线为纬,依图案将经、纬线交错编织即成。传统花纹有万字
即“烘和罗鄂笼”(1927页)。
契丹特殊的习俗与刑罚。《辽史·国语解》:“凡帝亲征,服介胄,祭诸先帝,出则取死囚一人,置所向之方,乱矢射之,名射鬼箭,以祓不祥。及班师,则射所俘。后因为刑法之用。”《礼志》载之,归“皇帝亲征仪”;《刑
金代对混同江(今松花江和黑龙江下游)神的封号。大定二十五年(1185),以昔太祖完颜阿骨打征辽,策马径渡混同江“江神助顺,灵应昭著”。乃修祠宇,封混同江神为兴国应圣公,致祭如长白山仪,锡以上公之号。
蒙古语。又译“合剌赤”、“郃剌赤”、“哈喇齐”。《元史·舆服志三》:“主湩,国语曰郃剌赤”。元太宗八年(1236),钦察玉里伯里部长班都察归降蒙古,后东徙,奉命掌牧马及挏马乳事,所进马乳色清味美,号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五年(1407)二月,与哥吉河等4卫同时设立,在亦里察河流域。《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正统后设之亦力察卫皆改作伊拉齐河卫。并说清代吉林城(今吉林市)西90里有伊拉齐河。
见“赤成仁钦”(1013页)。
即“滇黔土司婚礼记”(2402页)。
见“盖牟州”(21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