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洛水
见“潢河”(2464页)。
见“潢河”(2464页)。
元明湖广土家族土司名。元至正十七年(1357),明玉珍以元施南宣抚司改置,在今湖北利川市、宣恩县一带。明洪武四年(1371),宣慰使覃大胜遣弟覃大旺朝觐,献元朝所授金虎符,仍授原职,秩从三品。十五年(
即“花翎”(997页)。
壮族传统调味品。流行于广西柳江、鹿寨、柳城、融安、龙胜等地。制法:以新鲜鸭血为原料,放入适量的盐、酒、醋、青椒、姜、葱、香椿菜等进行搅拌,严封半小时,便可取出食用。吃时,以煮熟的鸭肉蘸鸭酱,香嫩味美。
书名。清代奕訢等奉敕撰。40卷,卷首1卷。光绪二十二年(1896)大字铅印本40册,通行排印本为10册,又名《剿平苗匪方略》。内容包括咸丰、同治(1851—1874)年间苗民起义的经过、镇压征剿过程及
?—1680蒙古族。察合台后王※伊斯玛依勒汗子。世居新疆。康熙九年(1670),为镇压伊斯兰教白山派,奉父命统兵驻镇喀什噶尔(今喀什),逐阿帕克和卓。十九年(1680),阿帕克和卓导引准噶尔部噶尔丹进
傣语音译。旧时孟连傣族宣抚司授予拉祜族部落头人(拉祜族称“卡些竜”)的官号。通过他们来统治拉祜族农民和征收各种贡纳。管理若干村社,为辖区政治、经济、军事首领,有权任免原由群众公选的村社头人※“卡些”。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3年10月3日(清光绪九年九月初三),清朝伊犁参赞大臣升泰和俄国七河省省长弗里德在塔尔巴哈台签订。共5款,主要内容:1.确定塔城地区从哈巴尔苏(哈巴尔素达巴罕)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老合河卫。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女真野人首领阿路秃等各十五人来朝,置卫,与塔速儿河七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在该卫下注说老哈河,即辽时土河,源出喀喇沁右翼以南
元朝官员。又译马思忽惕、马思忽惕伯。回回人。※牙老瓦赤(牙刺洼赤)之子。原籍花剌子模。约元太祖十六至十七年(1221—1222),以蒙古军征花剌子模,随父款归成吉思汗,并献管理城市方略,受委随父同治河
见“耶律题子”(13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