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锡尔
清末新疆哈密王。维吾尔族。嘉庆十八年(1813),袭父爵为郡王衔札萨克贝勒。道光三年(1823),晋多罗郡王。二十六年(1846),献私垦土地安置屯民。同治二年(1863),协助地方官员开办军屯。次年,因开挖水渠并为清军筹措粮饷,受封札萨克亲王。后助清军镇压哈密、吐鲁番等地的回族、维吾尔族农民起义,于五年(1866)冬,被起义军执杀。翌年,追封和硕亲王。
清末新疆哈密王。维吾尔族。嘉庆十八年(1813),袭父爵为郡王衔札萨克贝勒。道光三年(1823),晋多罗郡王。二十六年(1846),献私垦土地安置屯民。同治二年(1863),协助地方官员开办军屯。次年,因开挖水渠并为清军筹措粮饷,受封札萨克亲王。后助清军镇压哈密、吐鲁番等地的回族、维吾尔族农民起义,于五年(1866)冬,被起义军执杀。翌年,追封和硕亲王。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始见于《北史》,为高句骊国12等级“大官”中之第三级官名,位在※“太大兄”之下,※“小兄”之上(《新唐书》列为第六级),与诸官分掌内外事,此前史书不见其名。
?—815渤海王国官员。大言义为王(812—818年在位)时,官至太守。唐元和九年(日本弘仁五年,814),奉命率高景秀、释仁贞等赴日告定王大元瑜丧。九月,抵日出云登陆,十二月,入日京城呈国书。次年正
见“脱脱”(2080页)。
877—902唐代南诏第十三世王。又作舜化真、舜化。乌蛮,姓蒙氏。隆舜之子。乾宁四年(897),父被其属下杨登(一说杨定、赵登)谋杀后继王位。五年,改元中兴。遣使诣黎州修好,唐昭宗不答。光化二年(89
清代诗人、书画家。字子畴,江苏江宁(今南京市)人。回族。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优贡。同治(1862—1874)间,官知县,累迁内阁侍读。性兀傲,不能谐俗。喜经史、善诗文、工书法。书承唐代颜真卿,尤
见“呼都而尸道皋若鞮单于”(1393页)。
见“永谢布万户”(639页)。
见“庙丁”(1498页)。
见“且卜拉”(558页)。
明代蒙古朵颜卫领主。成吉思汗部将※者勒蔑(折里麦、济拉玛)后裔,朵颜卫都督革兰台第六子。受明封都指挥佥事。嘉靖(1522—1566)间,因部属入扰明境,受长兄影克责罚,此后与明朝关系友好。万历二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