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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馆

元、明、清三朝主管接待边疆少数民族及外国使臣之机构。元至元九年(1272) (一说十三年,1276,误)十月置。前身为唐四方馆。初时置时废,不常设。元贞元年(1295),定以礼部尚书兼领馆事后,遂成定制。馆内除设主事1员外,尚有大使2员,提控案牍1员,掌书4员,蒙古必阇赤1员,典给官8员。凡边疆各民族、外国使臣进京朝觐、纳贡等之迎护、宴赉、点视贡物、寝食、贸易诸事,皆为所辖。明兴,因元制。曾先后置南、北2馆。南馆为洪武初年所设,位于南京。北馆建于永乐初年,位于北京。北京馆置房6所,南京馆置房3所。额设馆夫400名,专供饭食。凡贡使到京,初由主客司员外郎主事轮流赴馆中点视方物,照护出入。使回,则仍回部视事。弘治五年(1492),以往来贡使日众,定设提督会同馆主事1员,专治其事(一说正统后馆设大使1员,副使2员)。西域、北方、云贵诸地各族贡使前来,多安置于北馆;朝鲜、日本、安南等国使臣前来,多安置于南馆。馆额设马171匹,驴137头,以供役使。清初,该馆原为独立机构,归礼部管辖,主客司满、汉主事各1员提督,馆内大使于各省杂职内推举。顺治十四年(1657),定以员外郎品级通事1人管理馆印,不久废。乾隆十三年(1748),以四译馆庶务渐少,并入之,更名“会同四译馆”,隶礼部,礼部郎中兼鸿胪寺少卿主其事。光绪二十九年(1903)裁。它是一个集民族、外交事务于一体的重要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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