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汤安
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拜都氏。世居叶赫地方。字小尹,号耐圃。乾隆三十六年(1771)举人。嘉庆元年(1796),自处州调守嘉兴。七年(1802),擢贵州督粮道。历官贵州,云南,河南按察使,太仆寺卿,内阁学士。二十年(1815)休致。著有《嘉兴郡志》80卷及《耐庵集》。
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拜都氏。世居叶赫地方。字小尹,号耐圃。乾隆三十六年(1771)举人。嘉庆元年(1796),自处州调守嘉兴。七年(1802),擢贵州督粮道。历官贵州,云南,河南按察使,太仆寺卿,内阁学士。二十年(1815)休致。著有《嘉兴郡志》80卷及《耐庵集》。
见“牯脏头”(1665页)。
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佟。初任仓场侍郎。雍正五年(1727),因事罹罪被革职。七年(1729),授侍郎衔,偕副都统广西等率随员20人奉命出使俄国,欲联络俄国共同夹击准噶尔。八年(1730)十二月抵
俗称“尼羌”。土族语音译,意为地方保护神。青海互助县※佑宁寺霍尔人首领的塑像。土族人民视其为自己的祖先,备加崇拜。
参见“毕约”(755页)。
清代喀什噶尔与布鲁特(柯尔克孜)、浩罕等互市场所。道光八年(1828)置。位于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西喀浪圭卡伦外明约洛地方。设都司、守备各一员,稽查官兵200名驻札。亭设贸易章京。商队前来贸易,由官
官名。明代所置京卫、外卫指挥使司设有指挥同知,低于指挥使,秩从三品。在少数民族地区亦以此名义授当地首领,赐给印记、诰命、冠带、准世袭。令其守卫疆土,安抚土民,依例朝贡,服从征调,不纳租赋。清沿明制,在
见“普剌”(2289页)。
藏语音译。吐蕃在甘、青藏区的一种行政军事建置。松赞干布时在今积石山一带建有“通颊九部”,属“下勇武部”管辖。初建11个千户所,称“苏毗如通颊汉户十一千户所”。后于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
即“汪古”(1120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乌兰布拉克接右翼左旗界,西至库邪图接左翼后旗界,南至鄂罗克依接赛音诺颜部右翼右后旗界,北至特勒图接右翼前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札萨克包贝于康熙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