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克和卓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又称佛和卓、乌什和卓。多斯和卓裔,清二等台吉阿卜都尔璊祖父。初隶准噶尔。策妄阿拉布坦统治时(1697—1727),因布拉呢敦兄弟被拘伊犁,为叶尔羌(今莎车)、喀什噶尔(今喀什)众推举为首领,任喀什噶尔阿奇木。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伊犁,布拉呢敦兄弟获释返归南疆,拒纳。闻清军至,始迎入城。后布拉呢敦兄弟叛清,遂被杀。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又称佛和卓、乌什和卓。多斯和卓裔,清二等台吉阿卜都尔璊祖父。初隶准噶尔。策妄阿拉布坦统治时(1697—1727),因布拉呢敦兄弟被拘伊犁,为叶尔羌(今莎车)、喀什噶尔(今喀什)众推举为首领,任喀什噶尔阿奇木。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伊犁,布拉呢敦兄弟获释返归南疆,拒纳。闻清军至,始迎入城。后布拉呢敦兄弟叛清,遂被杀。
官名。为宣慰使属员。职掌衙门案牍和管辖吏员,处理官府日常事务。元代秩从六品,明代为从七品。参见“宣慰使”(1747页)。
参见“高皇歌”(191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所设哈兰城卫和正统后所设哈郎卫称作海兰城卫或海兰卫。
明代湖广保靖州土官。土家族。保靖州(今湖南保靖县)两江口长官彭武之子。成化(1465—1487)中,以功授两江口长官,随司理事,无印署。成化六年(1470),奉调从征广西断藤峡(即大藤峡)瑶民暴动及襄
清代满族两大部分之一的别称,又称旧满洲、陈满洲。清代满洲分作“佛满洲”与“伊彻满洲”两种。“佛”,满语意为“旧”,“伊彻”意为“新”。主要成员为满族入关前加入八旗,属于建州女真与扈伦四部的海西女真,即
元朝十四道牧地之一。世祖忽必烈时期建置,隶太仆寺。典掌御位下、大斡耳朵马匹。地在贝加尔湖以西,安加拉河、勒拿河上游。以其地居火里(又作豁里)、秃麻(又作秃马惕)部人,故名。太胜忽儿曾执掌其事。
?—1740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辅国公衮占次子。康熙五十二年(1713)父死,袭札萨克辅国公。五十四年(1715),受命于本地备御准噶尔部,散秩大臣
古族名。春秋战国时建立政权,为※西戎八国之一,居今宁夏北部。秦穆公时臣服于秦。秦惠文王更元五年(前320),王游北河(河套西南)至其地时,该族献五足牛于秦王。后西迁。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
即“仁果”(3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