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制度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书名。清钟元棣修,张隽、邢定纶纂。成书于宣统年间(1909—1911),民国三年(1914)铅印本。共22卷,门类设置仿《琼州府志》,依次辑录舆地、建置、经政、海防、黎防、职官、选举、宦绩、人物、艺文
拉祜语音译,意为“租种”。旧时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租佃的称谓。随着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解放前在拉祜族内部已产生租佃关系,出租的土地大多是水田(旱地在拉祜族内部多为“借种”),出租者多是地富阶级,租
西夏大臣。党项羌族。惠宗李秉常太后梁氏亲信。曾多次鼓动摄政的梁太后进攻宋朝。夏乾道元年(1068)二月,谋隐匿杀害宋朝官吏杨定的凶手李崇贵与韩道喜,被国相梁乙埋执献宋朝,因与之有隙。十一月,为太后谋以
十六国北朝时期盛行之音乐。唐朝十部乐之一。源于龟兹乐,并吸收汉族及小月氏、丁零、匈奴、氐等族的乐律。东晋时期,天竺国送给凉州牧张重华乐工12人,乐器一部,其中有笛子、琵琶、箜篌、五弦、铜鼓、皮鼓、都昙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博和哩卫,并说清代宁古塔(治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境内有博和哩河,黑龙江南又有博和哩山和博和哩噶珊。
金将领。本名阿撒,亦作阿散。曷苏馆(治今辽宁复县境)斡笃河人,徙居辽阳。女真族。姓蒲察氏。勇力绝伦。初在梁王完颜宗弼(即兀术)军中。后随完颜宗敏至东京(今辽宁辽阳)。熙宗皇统九年(1149),海陵王立
见“汉儿行宫都部署院”(620页)。
维吾尔族古代散文体英雄史诗回鹘文残卷。也称“乌古斯可汗传”。原题阙佚,此题为近代人所拟。主要叙述维吾尔族传说中英雄乌古斯可汗的业绩。从其中有关的地名和内容分析,传说形成时间大约在10世纪,一说写成于元
四川省部分地区自称“史兴”的藏族使用的一种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主要分布在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水洛河流域及其下游冲天河一带,与普米、纳西、彝族杂居。使用人口2千左右。内部较一致,无方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居曷懒兀主(今吉林延边境海兰江)、隆州(治吉林农安县)怕里干山等地。金亡北宋后,有的迁居中原地区。后改汉姓曰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