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屯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十五年(1417)设置之亦东河卫均称作伊屯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十五年(1417)设置之亦东河卫均称作伊屯河卫。
转户的人丁。详见“蕃汉转户”(2489页)。
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呢敦次子。乾隆二十八年(1763),因父叛乱罪被俘送北京。宥死,被赐给功臣为奴。道光三年(1823),被编入蒙古正白旗,充披甲
见“辖里尀”(2445页)。
即“质孙宴”(1467页)。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居星显水(今吉林延边境布尔哈通河)等地。金朝建立后,有的迁居临潢府(治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南波罗城)、寿光县(今山东寿光县)诸地。后改汉姓曰周。
朝鲜族民间祝寿习俗。亦称“回甲”、“周甲”、“花甲”、“华甲”。指60周岁生日。意指回到所生之年迎接新的甲子,故名。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届时,子女要为父母举行盛大的“还甲宴”祝寿仪式。若父母同庚。可选一
书名。朝鲜李民(1573—1649,朝鲜永川人,字而壮,号紫岩)撰。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二月,经略杨镐四路出师,进攻后金赫图阿拉,朝鲜国王派姜弘立率兵助明,李民&
见“耶律佛顶”(1313页)。
见“绰罗斯南右翼头旗”(2143页)。
见“丹白尼玛”(3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