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民族起源>交换婚

交换婚

一种集团与集团或个人与个人之间相互交换妻子或丈夫的婚姻形式。萌芽于两合氏族外婚制阶段。当时禁止男女在本氏族内互相婚媾,而是甲乙两氏族结成互婚联盟,各以对方氏族之异性为夫妻。此称直接交换婚。由于两个氏族之间男女人数很难大体相当,以及生产进步与自然选择作用等的影响,在两氏族交换之外还有三氏族或多氏族之间的三角交换或多边交换。进入交换圈的氏族越多,男女人数也容易达到平衡。此类交换亦称间接交换婚。氏族制解体后,交换婚以变异形式残存于阶级社会中,表现为2个家庭或两个男子之间互换女子。通常有3种情况:第一为对等交换,即2个男子各以一个姐妹或血缘近亲女子互换给对方为妻。若交换两家同时举行婚礼,又名“同期交换婚”。各民族中过去流行的姑舅表婚或姑舅表交错从表婚,虽系交换婚的特殊形式,仍属对等交换范畴。第二为优惠交换。可分为2类:一为“信用交换”,即男子当时无适龄姐妹与对方互换,而是承诺将来还给对方一女,便先得到妻子;二为“任意交换”,即得到新娘的男子,获准今后有条件时还给对方一女为妻,无条件时可以不还。第三为补偿交换。在阶级社会里,妇女被视为男子的私有财产,双方男子在交换时,按新娘的美丑、年龄确定女子的身价,由身价低的一方向身价高的一方支付一定的实物或现金,作为补偿。中国古代不少民族盛行交换婚;南诏王阁罗凤之姐嫁白崖诏主生时傍,时傍又将女儿嫁给阁罗凤;鲜卑慕容元真把女儿嫁给昭成帝什翼犍,昭成帝遂以烈帝女妻慕容元真;北凉沮渠牧犍亲自把妹妹送给北魏太武帝做左昭仪,不久,牧犍即娶到太武帝的妹妹武威公主;东西魏帝室竞相与柔然可汗阿那瓌行交换婚,结为姻好等。20世纪四五十年代,土、裕固、哈萨克、赫哲、畲、黎、珞巴、傈僳、高山族中的曹人和布农人、彝族支系他鲁人、福建宁化汉族客家人等,均存在两个男子互换姐妹为妻的风俗。通过姑舅表婚或交错从表婚以达到换妻目的之婚俗,更在许多少数民族中不同程度地保留着。交换婚造成不少毫无爱情的婚姻,但也有学者认为,它有助于限制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婚的发生,有利于巩固一夫一妻制。

猜你喜欢

  • 士曹

    唐代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 永顺等处宣慰司

    土司名。一作永顺等处军民宣慰司。元至大三年(1310),改永顺路置永顺等处安抚司,治所在今湖南永顺县东南。至正七年(1347),升宣抚司。明洪武五年(1372,一作六年),永顺宣慰(抚)使顺德汪伦、堂

  • 莫洛

    ?—1674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伊尔根觉罗氏。世居呼纳赫鲁。顺治七年(1650),任工部理事官。改工部主事,累迁郎中。康熙六年(1667),擢副都御史。七年,授山西、陕西总督。任内,革耗羡、整驿递

  • 国罡上王

    即“故国原王”(1578页)。

  • 札加甫

    清末新疆哈密维吾尔族农民反徭役斗争领导人。维吾尔族。哈密人。光绪三十三年(1907)五月,因不堪忍受哈密王沙木胡索特的残酷压迫,率1000余人包围王府,并用土砖塞王府大门,要求脱离哈密王统治,改隶哈密

  • 循化志

    青海省方志,清龚景翰编撰,金台人李本源校。景翰、字海峰,一字惟广,福建闽县人,乾隆五十七年(1792)以平凉知县调署循化。全书8卷,28个子目。成书于乾隆五十七年。青海人民出版社依据甘肃省图书馆所藏清

  • 哈格

    达斡尔族的传统食品之一。燕麦面粉。达斡尔语音译。20世纪初以前燕麦是达斡尔族的农作物之一。除碾成米与鲜奶或狍子肉熬粥外,即制成“哈格”。方法是:将燕麦米炒熟后磨成粉过筛,取其面粉,即成,随时可食,类似

  • 苏仆延

    ?—207东汉末年乌桓首领之一。又作速仆丸。史称其勇健多谋。东汉灵帝(167—189年在位)初,为辽东乌桓大人,有部众千余落,自称峭王。卷入中原军阀混战。中平四年(187),受汉叛将张纯诱使,连续扰汉

  • 龙廖彪

    明代苗族土官。湖南保靖筸子坪人。苗族。永乐三年(1405),受辰州卫指挥佥事龚能等招谕,与筸子坪等35寨,453户生苗内附。遣子入朝,请设官抚治。明成祖命设,子坪长官司,隶保靖,以其为长官,给印章,赐

  • 奥石河千户所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奥江河千户所、阿实河所。永乐五年(1407)正月,女真野人土成哈来朝,命以其居地置所,与喜乐温河等12卫及得的河千户所同时建立。《明会典》、《明史》不载该所,但有鱼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