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驿条例
元代制定的关于驰驿及给马标准的条例。至元八年(1271),兵部重新颁行。条例规定,各路官员若奉特旨或省部明文以急务乘驿者,依旧制。三品以上官员给马5匹,四品、五品官员4匹,六品、七品官员3匹,八品以下官员只给2匹。并就若干事例作了具体规定。至元二十五年(1288)以后,多次修订,并核减了原给马数字。
元代制定的关于驰驿及给马标准的条例。至元八年(1271),兵部重新颁行。条例规定,各路官员若奉特旨或省部明文以急务乘驿者,依旧制。三品以上官员给马5匹,四品、五品官员4匹,六品、七品官员3匹,八品以下官员只给2匹。并就若干事例作了具体规定。至元二十五年(1288)以后,多次修订,并核减了原给马数字。
满语音译,又作噶山大,汉译为乡长或屯长。清代东北农猎地区基层行政单位的首领。“嘎山”,村、屯之谓,各设其长以治。《吉林外记》:康熙(1662—1722)初,新满洲率属来归者,“遂编其嘎山达为※世管佐领
清代东部蒙古地区驿道之一。雍正十年(1732),设置10站,乾隆元年(1736),调整各站之间距离并延长,设17站,长898里。咸丰七年(1857),又增加3站,延长360里,最后成21站,即:从卜奎
书名。元官修。卷数不详。起至顺三年(1332)十月宁宗即位,迄同年十一月(共四十三日)。元统元年(1333,一说二年,1334),由翰林学士张起岩、欧阳玄、谢端等与文宗、明宗实录一并纂修。成书年代亦不
西夏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1正使、1副使、1判、2承旨、2都案、2案头。
书名。唐代广西地方志。3卷,今存1卷。唐莫休符撰。休符于唐光化年间(898—901)以俭校散骑侍为融州(今广西融水)刺史。内容记桂林山水及舜祠、双女冢、伏波庙、灵渠、牂牁水(即红水河一西江)等掌故及名
见“叠州”(2416页)。
见“耶律隆先”(1320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元十九年(1282),世祖忽必烈第四子那木罕由北平王改封。
清代乍丫地区副呼图克图。藏族。俗称二呼图克图。五世大呼图克图圆寂后,由其一人管事,办理一切事务。道光(1821—1850)年间,因赴藏学经事,与六世大呼图克图图布丹济墨吹济加木参有隙,相互纷争10余年
唐代纳抚※契丹所置州名。唐太宗贞观三年(629)置,领契丹室韦部落(一说为契丹中的※室韦部,一说为契丹与室韦共同组成的部落)。初侨治营州(今辽宁朝阳)东北阳师镇,故命之为师州。隶营州都督府。为唐建契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