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古涅剌部
契丹部族名。一作乌古涅里部,亦曰涅离部。辽太祖神册六年(921),以于骨里民户所置,为太祖二十部之一。隶北府,置节度使统领,部族军属西南路招讨司。
契丹部族名。一作乌古涅里部,亦曰涅离部。辽太祖神册六年(921),以于骨里民户所置,为太祖二十部之一。隶北府,置节度使统领,部族军属西南路招讨司。
见“耶律延禧”(1309页)。
碑名。亦称“泰和题名残石”。泰和六年(1206)金奥屯良弼以汉文题写的饯别石刻,上有卜修洪用女真字刻的跋。汉字题辞为“奥屯良弼自泗上还都,心友饯饮是溪。泰和六年二月十有一日也。”女真字跋译为汉文为“从
见“乐浪郡”(611页)。
官名。满语音译。“法一旦”,亦作“法一丹”,意为“仪仗”或“行列”;“哈番”意为“官员”。清代亲郡王等府中所设的“典仪”官。宗室之制,皇子皇孙分封、出府,凡入八分公以上者,皆于其新府分别敷设典仪等官,
亦称筏子,古称革船。黄河中、上游一带回、东乡、保安、撒拉、汉等民族传统水上运载工具,以兰州一带为最多。由来已久。据《水经注·叶榆水篇》载:汉建武二十三年(公元47年),曾遣兵乘“革船”南下水。《旧唐书
清代乌梁海部落名。一称阿勒泰乌梁海。“阿尔泰山乌梁海人”省称。初隶准噶尔。乾隆十九年(1754),为清散秩大臣萨喇尔抚服。复受命招徕汗哈屯乌梁海众(今新疆阿勒泰县喇嘛昭一带)。二十七年(1762)置7
见“高山族收获祭”(1920页)。
流行于契丹、女真、蒙古民族中的祭祀习俗。即祭毕将祭祀所用酒食烧掉。契丹称烧饭日作“热节”。《契丹国志》称:皇帝“既死,则设大穹庐,铸金为像,朔望节辰忌日,辄致祭,筑台高丈余,以盆焚食,谓之烧饭。”女真
1878—1941近代文博专家、经史家。字兴祥。上海市人。回族。祖籍浙江嘉兴。少习家学,精研儒学,光绪二十四年(1898)补博士弟子员,后致力于经史之学,著《管窥小识》,精于图书文物之学。1926年,
?—1770清代画家。字天章,一字汉章、天涛,号谷斋,又号菉园、星崖,别号十石居士、太平拙吏、伊祁山人、清在居士。朝鲜族。李氏。汉军正黄旗人。总督李如龙子。官至右通政。少随父至江南,从师王翚,得其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