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司
亦称上等司。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一等级。包括中书、枢密。用50两银司印。
亦称上等司。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一等级。包括中书、枢密。用50两银司印。
参见“大凉族”(87页)。
宋代海南岛最高行政机构。熙宁六年(1073)于琼州地置,治所在琼山。除领原州之属县外,改儋州为昌化军、万州为万安军、崖州为珠崖军,并领县以隶琼管。宣和(1119—1125)中,改琼管为安抚都监。
见“姚苌”(1772页)。
参见“火器营”(393页)。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七年(1374)以元末明玉珍唐崖安抚司改置。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因战乱废。永乐四年(1406),以土官覃忠孝招回土民,复置。清初,覃崇禹归附,受命准世袭。雍正十三
碑刻。在今广西永福县寿城镇寿岩石壁上,为摩岩碑记。明隆庆五年(1571)刻。俞大猷(1504—1580)撰文。共243字。内容记明军镇压古田壮族※韦银豹起义,攻克壮族村寨25处的经过,并录有参加此役的
赋税名。明朝官府向畲族农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因其生产方式为刀耕火种,刀是畲民的主要生产工具,即规定以刀的多寡为征收山赋的标准,所谓“论刀为准”,“论刀若干,出赋若干”。
?—1837清朝将领。蒙古正蓝旗人。伍弥特氏。嘉庆元年(1796),以健锐营前锋、蓝翎长随军镇压白莲教起义。五年(1800),升前锋校。六年,赴台湾镇压起义,升前锋参领,从破滑县。二十二年(1817)
见“阿史那土门”(1231页)。
?—1800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巴鲁特氏。由兰翎侍卫累攉湖北郧阳参将。随军镇压镇筆苗族起义,升副将。嘉庆三年(1798),署宜昌镇总兵。随军镇压白莲教张汉潮于山中,以事受嘉奖。五年(1800),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