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哈
参见“山哈”(118页)。
参见“山哈”(118页)。
1585—1648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三子。后金天命十年(1625)十月,与弟巴布泰、塔拜等征东海呼尔哈部北路,俘获1500人。以军功授骑都尉职。天聪八年(1634)四月,擢
唐朝武臣。一说为鲜卑尉迟氏。本于阗王珪之长子。少嗣位。玄宗天宝(742—756)中,入朝贡名马、美玉,受玄宗嘉赏,妻以宗室女,授右威卫将军、毗沙府都督。西归后,与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同击萨毗、播仙。以功加
吐蕃大臣。出身聂氏家族。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人。为吐蕃七大贤臣之第七人。奉赞普命,制定发展吐蕃牧业的法规,令吐蕃每户属民保管并饲养马、犏牛、母黄牛、公黄牛各一头。首倡夏季割草晒干,以
见“阿难答”(1216页)。
清代湖南桑植土官。土家族。桑植(今湖南桑植县西北)宣慰使向长庚子。杀兄向国柱,夺宣慰使职。为人残虐,与容美(今湖北鹤峰县)、永顺(今湖南永顺县东南)、茅冈(今湖南大庸县西北茅冈)诸土司相仇杀,民不堪命
见“镇真河卫”(2511页)。
见“交钞”(875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古称“达怛”、“鞑怛”、“鞑靼”、“达达”。最初见于唐代突厥文《阙特勤碑》,9世纪中始有汉译名。原是突厥的一支,居于捕鱼儿海(今贝尔湖)等地。宋、辽时期从属于契丹。13世纪初被蒙古征
西夏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1正使、1副使、1判、2承旨、2都案、2案头。
见“月伦”(3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