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俟行丑
即“万俟仵”(104页)。
即“万俟仵”(104页)。
即“乙弗”(2页)。
参见“庞特勤”(1498页)。
蒙古习俗。凡蒙古人骑马,皆随身携带马鞭,其俗不得将其带入居室或指人,否则即被认为对主人蛮横和有敌意。亦不得以鞭打来袭的家犬,因此举被认为对主人的不敬。此俗由来已久,西方旅行家普兰诺·迦宾尼《蒙古行纪》
指出租佃种以收取租银的土地。内蒙古察哈尔草原从清朝中期开始放垦,出现商都镶黄旗、正白旗、镶白旗、明安旗、太仆寺右旗和左旗、多伦旗等出租佃种的地区,这些租银地多为旗地、庙地、学田地、私人地、随缺地5种土
元代蒙古宫廷丧葬习俗。据考古发掘及《元将突拔都随征记》等文献记载,蒙古族古代天葬(野葬)、棺葬(土葬)并行。其土葬则如匈奴遗风,“有棺椁金银衣裘,而无封树”,即不积土起陵,树碑标墓。成吉思汗即行此不封
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幼时,于曲当日则从罗桑曲央受戒出家。在夏琼寺学习经典。13岁赴西藏,入色拉寺结扎仓求学,获林赛和拉萨大祈愿法会之拉然巴学位。后入下密院拜达赖喇嘛和班禅等为师。任夏琼寺新建密宗
?—1655清初大臣。蒙古族。姓傅察氏。原系乌喇特部人。天命七年(1622),率属众归后金,授二等参将世职。天聪八年(1634),从军征明,破万全左卫,以功受赐。九年,略明锦州。崇德二年(1637),
1595—1632满文改造者。满洲正蓝旗人,觉尔察氏。世居觉尔察,以地为姓。博洛孙。散秩大臣艾密第三子。9岁即通满、汉文义。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奉清太祖努尔哈赤命,居于宫禁,记注朝政、起草诏令
藏语音译,又作明玛约、明俄约,意为“非主非仆”。旧时西藏江孜地区农奴阶层中的一个等级。即主人家无工资的“佣人”。绝大多数是从小收养在主人家为奴及破产或与主人有特殊关系者。有自己的属主,每年要向属主交纳
即“霍卓尔巴尔肯”(25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