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即“将作少监”。
官署名。明洪武元年(1368)置,管理全国道教事务。本院职官皆以道士为之。四年革。十五年设道录司以掌其事。
见“厢官”。
法律用语,意即控告不实。《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今甲曰伍人乙贼杀人,即执乙,问不杀人,甲言不审,当以告不审论。”
官名。三国吴孙权黄龙元年(229)置。
①官署名。(1)尚书省诸曹之一。东晋、南朝掌宗庙祭祀礼乐制度,领祠部、仪曹二郎曹。长官为尚书,然不常授,如缺则由尚书右仆射兼领。北魏不常置,或设神部、仪曹、礼部等尚书领祭祀仪事。北齐为尚书省六曹之一,
书名。清郭嵩焘撰。二卷。系作者出使英国旅程日记。记述其自光绪二年(1876)十月十七日至十二月初八,历新加坡、暹罗、波斯、土耳其、希腊、意大利、法国、埃及、摩洛哥等十八国,涉及地理位置、山川形势、风土
即“文丁”。
1622—1694明末清初山东武定(今惠民)人,字邺园。明崇祯举人。清顺治进士。鳌拜党除,以御史屡上封事,请肃吏治。康熙十二年(1673)任浙江总督。后耿精忠叛军三路入浙,乃力守衢州。浙乱平,安集流亡
干(幹)宋代转运司干办公事的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