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魏置,负责帝、后御膳的烹制及进奉,在进食前要先尝。其下设丞。为皇帝左右亲近之职。侯刚以左卫将军领之,后被解此职,虽余官未动,但颇为失意。或以宗室子弟兼领。
唐乐舞名。源出自中亚石国(今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舞者着红紫五色罗衫,窄袖,锦靴,腰带银蔓垂花,头冠绣花卷檐虚帽,帽上装金铃。白居易《柘枝妓》:“红蜡烛移桃叶起,紫罗衫动柘枝来。带垂细胯花腰重,帽转金
隋开皇十年(590)置。治万安县(十八年改郓城县,今郓城县东)。大业三年(607)改为东平郡。唐武德四年(621)复为郓州。贞观八年(634)移治须昌县(五代唐改须城县。今东平县西北,北宋移治今东平县
即“荆轲”。
清代利用漕船走私之奸商。与漕船弁丁等勾结,多乘漕船运货至天津出售。漕船回空,则夹带私盐沿途贩卖牟利。
官名。郎官别称。因执楯侍卫于宫之侧,故名。《史记·滑稽列传》:“秦始皇时,置酒而天雨,陛楯者皆沾寒。优旃见而哀之”,“临槛大呼曰:‘陛楯郎!’郎曰:‘诺!’”
唐初滇西六诏之一。地在蒙舍州(今云南巍山南部),处五诏之南,故又称南诏。居民为乌蛮。自言为汉代哀牢始祖母沙壶后裔,唐曾于其地置沙壶州。贞观二十三年(649),首领细奴逻建大蒙国。开元末,诏主皮逻阁逐河
周代祭祀月神的祭礼。本为祭坛名,因于坛上祭月,故用之以为祭名。见《礼记·祭法》及郑玄注。
宋代官府对犯人执行配刑,使之隶属于一定地点或部门管制服役,称“配隶”。被判配刑的犯人一般称为“配隶人”。
见“芒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