麴案
官署名。北宋前期三司置,分属户部,掌榷酤、官麹之事,以本部都孔目官以下领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三司废。
官署名。北宋前期三司置,分属户部,掌榷酤、官麹之事,以本部都孔目官以下领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三司废。
官名。战国秦置。《史记·秦始皇本纪》有中大夫令齐,职掌不详。西汉景帝初,更名卫尉为中大夫令,秩中二千石,掌宫门卫屯兵,中元六年(前144) 复旧名。参见“卫尉”。官名,战国时秦置。《史记·秦始皇本纪》
官名。即左校令。
官名。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置,属亲王府,掌教授皇族子弟。凡皇族年三十五或年十五以上及一百一十三人之王府,置四员。南宋高宗绍兴十二年(1142),改为王府教授。
1、指传说中的黄帝和炎帝,或尧和舜。2、指北宋末年的徽宗和钦宗。参看《小学绀珠·历代·二帝》。
官署名。金朝掌畜牧及提供肉类等事的机构。宣宗贞祐年间 (1213—1217) 置。设使、副使、判官理司事,秩正七品、从八品、正九品。
官名。见“左中郎将”。
即“超转”。宋代官员升迁有超转的规定,亦称越转。参见“超转”。
①官员用具,即“笏”。上朝时执,有事书其上,晋朝以后始称为手板,亦称手版。但尚书省长官所持仍称笏。②明、清时属官谒见长官时专用的一种名帖,亦称手版或手本。有红禀、白禀之分。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七品。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政事省官员,袭唐中书舍人之制,掌侍奉进奏、参议表章,及劳问有功将帅及大宾客,按察详决冤狱等事。政事省改称中书省后,改称中书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