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氏
颛顼的另一个称号。见“颛顼“。
颛顼的另一个称号。见“颛顼“。
官名。唐置,属集贤院,员额八人,掌分四库书。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伊耆氏下士一人,其职掌为:国家大祭祀,供给参加祭祀的老臣们藏杖的箧;军旅,供给授予有爵命者的殳杖;供给王赐与年老者的杖。北周仿《周礼》之制,置伊耆氏中士,正二命;伊耆氏下士,正
三公治事府署合称。西汉初指丞相府等,成帝以后指丞相(大司徒)、大司马、御史大夫 (大司空) 三府,东汉指太尉、司徒、司空三府。皆为宰相府署,自行辟除僚佐,分曹处理日常政务。西汉后期至东汉,政归尚书,三
官名。南朝梁置。掌内宫医药。《周书·艺术·姚僧垣传》: 梁武帝大同九年(543),“还领殿中医师”,“十一年,转领太医正”。
官名。亦作通传,太平天国设置,为燕豫二王府及侯、相、检点、指挥所属,主管传达命令意见,分别称为燕传、豫传、侯传、相传、检传、指传。燕、豫传员额各八人,以左一、右二编号,如燕左一通传,燕二通传之类,官阶
城、镇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清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其中规定,城指府厅州县治所的城厢地方,镇指人口在五万以上的村庄屯集地方,与乡同为县以下的行政区划。北
官名。北魏置,为尚书省仪曹长官。《魏书·游明根传》: “假安南将军、仪曹尚书。”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二品中,二十三年改为三品。
官名。清朝方略馆之职官。满、汉各二人。不常设,纂修方略时,由总裁官在军机章京内奏派。事毕则省。
官署名。宋设此署,掌管收山泽所产冶矿铸钱等。后又加“都大”二字。参看《宋史·职官七·提举坑冶司》和“提举坑冶司”条。
官府文书名。又称宣札。即宋朝颁给军校的委任状。持此可依照恩例升补官职。即“宣札”,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