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崇德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
官名。即中书侍郎,唐玄宗开元元年(713) 改,五年复名中书侍郎。参见“中书侍郎”。官名。唐玄宗开元元年改称中书侍郎为紫微侍郎。参看“中书侍郎”条。
科举制科之一。宋代设置,属于武类科目,于真宗、仁宗时诏举之。
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国民党政府在抗战前规定,公务员考绩,总成绩列最低一等者,开除公职人员之列,不再留用。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司仪,掌接待宾客的礼仪。北魏有司仪官,北齐因之置司仪署,属鸿胪寺。有令及丞,所属有奉礼郎三十人。隋沿置,有令二人,所属有掌仪二十人。唐制以门下省所属的典仪掌赞导仪节,司仪署令一
官署名。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掌纂定四政律例,审订章程合同,核议条陈及提议交议决议各项事件。置左、右参议各一人掌厅事,并设佥事二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二人,小京官二人。
大司马的官署,既是住宅,也是办公地点。《后汉书·杜诗传》:“杜诗字君公,河内汲人也。少有才能,仕郡功曹,有公平称。更始时,辟大司马府。”
官名。金朝都水监属官。设于教城。管辖武城,白马、书城、教城四埽。人选由都水监廉举,领埽兵约二千人。
①捍防守御据点。北魏于各要地置,地位与州等同,以镇都大将或镇将为长官,下设副将、监军及长史、司马、录事参军等属; 不置州郡的西、北地区则兼统军政、民政; 与州郡并置地区仅掌军政,若兼所在州刺史则仍兼掌
指小官,小官称末班。见《称谓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