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
官名,即春官。《史记·五帝本纪》:“官名皆以云命,为云师。”《集解》:“皇帝受命,有云瑞,故以云纪事也。春官为青云,夏官为缙云,秋官为白云,冬官为黑云,中官为黄云。”“黄帝有景云之应,因以名师与官。”
官名,即春官。《史记·五帝本纪》:“官名皆以云命,为云师。”《集解》:“皇帝受命,有云瑞,故以云纪事也。春官为青云,夏官为缙云,秋官为白云,冬官为黑云,中官为黄云。”“黄帝有景云之应,因以名师与官。”
官名。清朝吉林驻防八旗之最高长官。统辖吉林驻防旗营及地方之军民事务,综制文武、镇守封疆。康熙十五年 (1676) 由宁古塔将军改设,驻吉林。将军衙门设主事、助教、笔帖式等官员办理所属事务,并置理刑司、
官名,掌编竹禁人通行。《后汉书·樊宏传》:“今可先令太官、尚方、考功、上林池籞诸官,实减无事之物。”注:“籞者,于池苑中以竹绵联之为禁籞也。”
即“绫锦院副使”。
即“承御中士”。
机构名。清朝盛京工部所属之办事机构。顺治十六年(1659)置,设满洲监督一人,由右司兼管。从银库领银采买秫秸,发给陵寝等处领用,年终核销。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
① 官府礼法。《管子·侈靡》: “官礼之司,昭穆之离。”② 官吏对上级长官的赠物。
官名,西汉置,掌粮仓。《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属官有上林……又衡官、水司空、都水、农仓……七官长丞。”
宋朝学校名。仁宗庆历四年 (1044) ,太学内舍招生二百人,支给食钱。神宗熙宁四年 (1071),太学行三舍法,为三舍第二等,名额如旧。元丰二年(1079),增为三百人。哲宗元符二年 (1099)
太平天国杂职官的属官,掌理文书工作。《贼情汇纂》卷三说:“凡一切同职官均有书理,但概称书使。”
①官制用语。即以他官兼代某职,称判某职或判某职事。始于北齐。如以银青光禄大夫判祠部尚书事,仪同开府行参军判集书省事等。唐、五代以高官兼掌低职曰判,如以尚书判三司户部、度支事。宋初,二品官领三品州、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