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四川道提刑按察司
见“河东陕西道提刑按察司”。
见“河东陕西道提刑按察司”。
武官名。三国魏曾以许定为之,不常置,见《三国志·魏书·许褚传》。
官名。渤海国左六司仓部次官,位郎中下。
杂任职名。唐于少府监置四十二人,为内作所属的工匠。
任官制度。明朝对忤旨或有过官吏的处置,仍保留官籍及原官冠带居家闲住。
工商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根据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六月十日修正公布的《商品出口检验局暂行章程》规定,商品出口检验局各冠驻在地名以分别之,掌理出口商品的一切检验事务。设局长、副局长各一人(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502—519)初置,由散骑常侍担任。
明朝宫廷宫女之职。由通晓文理之宫女充任。无品级,地位在女史之下。其中优秀者可升任女史,递升女官。凡后宫礼仪活动时,多充当引礼官或赞礼官等。
官名。掌收贮图书•勾稽簿籍等事。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秩从五品。英宗至治二年(1322),划隶广惠司下。置官同“大都回回药物院”。
使职名。唐朝左右羽林、左右龙武、左右神武六禁卫军置,以宦官充任,监视刑赏,奏察违谬,犹藩镇之监军使。宪宗元和十三年(818)出印二纽赐之,俾专诸军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