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降等

降等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降等与减俸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二等。同年又规定降等为文官惩戒的第二种,自受处分之日起,非经过一年不得升级。

猜你喜欢

  • 郡维那

    僧官名。北魏永平中置,掌本郡佛教事务。《魏书·释老志》记“永平……二年冬,沙门统惠深上言,僧尼浩旷,法浊混流,……辄与经律法师群议立制:诏州镇郡维那、上坐、寺主,冬令戒律自修,咸依内禁。”北齐改称沙门

  • 互市监丞

    官名。唐朝少府监互市监次官,置一员,正八品下。

  • 典牧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典牧中士佐官,正一命。

  • 殿中帐吏

    官名。晋朝置。管理宫中铺设。《晋书·范坚传》:“时廷尉奏殿中帐吏邵广盗官缦三张”。

  • 左军校

    陆海军官佐等级名。见“初等官佐”。

  • 行太仆寺

    官署名。明洪武三十年(1397)置北平及辽东、山西、陕西、甘肃等处行太仆寺,掌各边卫所、营堡之马政,以听于兵部。山西、北平、陕西,每寺设少卿一人,丞三人; 甘肃、辽东,每寺设少卿、丞各一人。永乐元年(

  • 路医学教授

    官名。元置,掌教医学生,员额一人。

  • 三省、枢密院激赏酒库

    官署名。见“三省、枢密院激赏库”。

  • 材官士

    即材官,详“材官”条。

  • 左右虎贲率倅长中士

    官名。见“左右虎贲率上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