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部左侍郎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军阶副都统,正二品,特简。与陆军部右侍郎共佐陆军部尚书管理陆军行政事宜。宣统二年(1910),改称陆军副大臣。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军阶副都统,正二品,特简。与陆军部右侍郎共佐陆军部尚书管理陆军行政事宜。宣统二年(1910),改称陆军副大臣。
官名。唐置,由殿中侍御史二人充任,属御史台殿院。唐制,常朝日百官奏事完毕,陈列于朝堂的仪仗队先行撤走。撤仪仗后接着是议政,议政时唯留下宰臣和记注官,其余官员皆鱼贯而出, 在廊庑之下由光禄寺供给午餐,
官名。清朝国子监所属南学之副主管官。雍正九年(1731)设,一人,由国子监六堂助教学正、学录内选充。与正管学官共同管理学内事务。官名。清朝国子监南学之副长官。佐主官掌南学事。雍正九年(1731)设一人
文书名。清朝使用的下行文。如织造行文府、厅、州、县即用此
官名。宫人女官二十四司之一,唐朝始置,二员,正六品,隶尚宫局,掌宫内文簿出入,录为抄目,审而付行; 牒状无违,然后加印。宋朝隶尚书内省。金同唐制。明洪武五年(1372)置二员,十七年定品秩,正六品,永
对文武百官功过、善恶的考察。北魏孝文帝定为三年一考,分三等,上、下两等分为三品,中等为一品; 五品以上由皇帝与公卿评议,六品以下由尚书重问。唐朝吏部考功掌之,一年一考,百司之长较其属功过,差以九等;
官名。即户部勾当公事,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参见“户部勾当公事”。
官名。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置,属亲王府,掌教授皇族子弟。凡皇族年三十五或年十五以上及一百一十三人之王府,置四员。南宋高宗绍兴十二年(1142),改为王府教授。
官名。掌府政之长官,多设于京城府及陪都府。唐朝玄宗开元元年(713)始置于京兆、河南、太原及凤翔、成都、河中、江陵、兴元、兴德等府,各一人,从三品。掌宣德化,岁巡属县、观风俗、录囚、恤鳏寡。属京兆、河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 “护军统领”。
见“禀”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