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部右丞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正三品。掌承政厅庶务、收支两科事项。宣统二年 (1910) 撤。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正三品。掌承政厅庶务、收支两科事项。宣统二年 (1910) 撤。
官名。即汾祠丞。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改宣议郎置,为从七品下文散官。神宗元丰三年(1080)废。官名。宋代文散官从七品授宣奉郎。见《宋史·职官九·文散官》。
官名。周朝置。主管历法。《大戴礼记·千乘》:“日、历、巫、祝,执使(技)以守官,俟命而作,祈王年,祷民命而畜谷,蜚征,庶虞草。”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亦称经历,为燕、豫二王府及侯、丞相、检点、指挥的属官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末,刘备置,以马超任之。建安二十四年,群臣奉刘备为汉中王,上表于汉献帝时,马超以此职列名首位。三国魏时与平东、平南、平北将军合称四平将军。多持节都督或监某一地区的军
官名。宋朝选朝官及诸司使以上官任兵马钤辖,领一州、一路或数路兵马之事,其官高资深者则为都钤辖。金朝于京兆、咸平府置,掌巡捕盗贼。
宋朝尚书内省二十四司诸典、掌统称。典即指典记、典言、典簿、典闱、典籍、典乐、典宾、典赞、典宝、典衣、典饰、典仗、典膳、典酝、典药、典饎、典设、典舆、典苑、典灯、典制、典珍、典彩、典计、典正,掌即指掌记
官名。唐置,属集贤院,员额八人,掌分四库书。
官名。西汉置,属水衡都尉,为水司空长副贰。官名,西汉置,助水司空长掌管上林诏狱囚徒。见《汉书·百官公卿表·水衡都尉》,参看《水司空长》条。
官名。户曹长官。汉朝三公府及郡府置,主户曹事。三国、西晋沿之。东晋、南北朝仅置于州郡县户曹,公府、将军府所置改以参军主之。官名,汉朝公府置户曹掾,为户曹长官,掌民户、礼俗、祠祀、农桑等事,有副职“属”
见“指挥使”。武官名。见“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