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队官

队官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队(连)一人,正五品,正军校充,奏补。掌辖全队。


官名,清朝设此官。清朝军制,一队之长称队官,为低级武官。

猜你喜欢

  • 掌罪隶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司隶中大夫掌罪隶中士佐官,正一命。

  • 汤药局都提点

    官名。辽置,见“汤药局”。

  • 通阜司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稽核各省金银铜铅矿务,筹铸金属货币,核议制造纸币,订正银行造币厂章程,筹画全国流通货币办法诸事宜。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三人。官署名。清

  • 县议事会

    县自治机关。清末标榜地方自治,于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颁布《府厅州县地方自治章程》,各省多设有县议事会。民国初年沿设,而制度略有改变,具有立法机关的性质,相当于县议会。其议决事项如下:一、县岁出,

  • 东北路行军都统所

    即“东北面行军都统所”。

  • 大清银行

    清朝国家银行。光绪三十四年(1908)改户部银行设。总行设北京,重要商埠、省城设分行。经理银行一般业务,并代国家发行纸币、经理国库之权。置正监督一人,副监督一人,理事四人。正副监督由清廷简任。各分行设

  • 谋曹

    谋曹为议曹的别称,掌谋议应对,无固定职事。《汉书·朱博传》:“博尤不爱诸生,所至郡辄罢去议曹,曰:岂可復置谋曹邪!”

  • 小夏采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夏采司次官,佐夏采下大夫掌帝王丧葬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官名。见“夏采下大夫”。

  • 黄衣队主

    官名。北魏置,见“帐内都督”。

  • 临潢府路转运司

    参见“北京都转运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