闾长
一闾之长,民国时有此乡吏,由闾邻居民会议选任,掌理闾中事务。
(1)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设置,为村公所的组成人员。见“村公所”。(2)国民党政府时期,市的基层组织在坊之下有闾、邻两级,邻由三至七户组成,闾由五邻(十五至三十五户)组成,设闾长、邻长以管理之。闾长、邻长的职务是:召集闾、邻居民会议,兼任主席,办理法令范围内一切自治事务及市政、区公所、坊公所交办的事项。
一闾之长,民国时有此乡吏,由闾邻居民会议选任,掌理闾中事务。
(1)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设置,为村公所的组成人员。见“村公所”。(2)国民党政府时期,市的基层组织在坊之下有闾、邻两级,邻由三至七户组成,闾由五邻(十五至三十五户)组成,设闾长、邻长以管理之。闾长、邻长的职务是:召集闾、邻居民会议,兼任主席,办理法令范围内一切自治事务及市政、区公所、坊公所交办的事项。
官学名。西夏置,用汉族语文进行教学。西夏统治者鉴于固有文化远较汉族落后,对汉族文化采取积极吸取的政策。贞观元年(公元1101年),御史中丞薛元礼上书请求尊行儒教,崇尚诗书,重视汉学。崇宗采纳其议,命于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掌牝马的饲养,下设典牝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① 即土官。详“土官”。② 明中期以后对少数民族地区由土官所管辖的地方行政机构之统称。如宣慰使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土府、土州、土县等。土司,又称土官,元明清所封境内各少数民族首领世袭之
官名。明太祖吴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改前置太史监为太史院,置为属官,正七品,具体职掌不详。洪武元年(1368)罢。
官名。南京临时政府北迁后临时设置, 见“南京留守府”。
官名。北齐置,掌出入局。官名。北齐太仆寺所属有出入局丞,所掌未详。
东晋南北朝时,二州二郡合治一地,合设一行政长官者称为双头州郡。《晋书·地理志一》说:“江左分梁为秦,又立氐池为北秦州。”故秦州又称南秦,与梁州合治南郑(今陕西省汉中县);又,西晋永嘉后侨置巴西郡,与梓
清朝总督之别称。
官名。①南朝齐置。茹法亮曾任此职。参见《南齐书·茹法亮传》。②北魏置,即“太子主书舍人”。
官名。唐朝始置,为宫廷女官,掌女功程课,为尚功局长官,二人,正五品。下设司制、司珍、司彩、司计四司。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 (1403—1424)后归其职于宦官。宫中女官名。隋文帝始置,掌营造百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