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补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指每遇缺出,先补此班一人,再有缺出则补彼班一人之间相补用授官之例。候补之官分为多种班,如正途班、捐班等等,皆按顺序依次轮流间相补授。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指每遇缺出,先补此班一人,再有缺出则补彼班一人之间相补用授官之例。候补之官分为多种班,如正途班、捐班等等,皆按顺序依次轮流间相补授。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府置,属朝内典官,员额一百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参见“典马”。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县劝学所,员额一至三人,承县知事之命视察全县教育事务。
武散官名。唐宋置,秩均为从八品上。
官名。魏晋南朝北齐为尚书省仪曹长官通称,亦称郎中,资深者可转侍郎。魏、晋、宋六品,梁五班,陈四品、六百石,北齐六品上。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郎中为五品上,郎从五品中;二十三年皆称郎中,六品,
清末工巡总局所属机构。简称中局,包括东安门内巡捕分局、西安门内巡捕分局,下设档房、巡查处、外档房、各段、巡捕队。
清制,凡死刑,先由御史、大理寺官及刑部司官预审,称小三法司。然后由都御史、大理寺卿及刑部尚书、侍郎会审,称大三法司。
官名。① 南朝宋、梁置。在皇帝、诸王及州郡长官左右担任侍卫及洒扫铺设等职。地位较低,多由寒人充任。北朝在皇帝左右的斋帅地位较高,常兼任其它较重要的官职。《魏书·李灵传》:“(李翼)初为荡寇将军、斋帅,
官名,辽朝置。大惕隐司是掌皇族政教的官府,知惕隐司事是其主官,掌皇族政教,尤重礼节教育。惕隐,又叫梯里已。见《辽史·百官志》。官名。亦称知大内惕隐事。辽置,属大惕隐司的副主官。见“大惕隐司”。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设。掌陆军部所属军队、学堂、局、厂军费之预算、决算,并审核支销。辖综察、核销二科。置处长一人掌处事,下设副官一人,科长二人,科员二十八人,录事十六人,分
尚书省各部郎官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