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见“详刑寺”。
官名。即刑部尚书,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刑部尚书。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刑部尚书为司刑太常伯。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刑部尚书》。
州分职吏名。北魏置,掌医药事务。《魏书·显祖纪》载皇兴四年(公元470年)诏:“民有病者,所在官司遣医就家诊视,所须药物,任医量给之。”
爵位名。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简称为豫。见“六爵”。
官名。辽朝设,为东京宰相府官员,为首相。
官署名。宋哲宗元符三年 (1100) ,改太府寺市易案置,掌平抑市易物价。南宋户部右曹亦置,掌平抑全国物价。
官名。宋置,掌殿中侍卫。宋代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六·元旦朝会》:“正旦大朝会,车驾坐大庆殿,有公胄长大人四人,立于殿角,谓之镇殿将军。”又见于吴自牧《孟梁录一·元旦大朝会》。
官名。西汉中尉的属官有中垒令。《汉书补注》引沈钦韩说:“《通典》引司马穰苴:五人为伍,十伍为队,一军凡二百五十队,余奇为握奇,故一军以三千七百五十人为奇兵,队七十有二以为中垒,守地六千尺,积尺得四十里
官署名。清末地方督抚置。因督抚统兵,并多增募军队,故设此机构,负责办理军营行政。处设总办、会办等职,多以道、府文官充任。清代末期,提督、巡抚多增募军队,因此设营务处,以道、府文官担任总办、会办等,负责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于置印花税处,员额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