閤门通事舍人
官名。宋朝閤门司置,初选通识文字、善于宣赞、熟于祗应者任职,后用为横班阶官以加赐武臣。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复为职事官,从七品。徽宗政和六年 (1116) 改宣赞舍人,掌传宣赞谒之事。金朝亦置,员二人,从七品,职与宋略同。
官名。见“閤门宣赞舍人”。
官名。宋朝閤门司置,初选通识文字、善于宣赞、熟于祗应者任职,后用为横班阶官以加赐武臣。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复为职事官,从七品。徽宗政和六年 (1116) 改宣赞舍人,掌传宣赞谒之事。金朝亦置,员二人,从七品,职与宋略同。
官名。见“閤门宣赞舍人”。
官名。掌学馆。东晋征西将军府初置为僚属。南朝宋、梁王府、将军府并有置者。麴氏高昌国亦置。官名。南朝有此官,盖将军刺史之僚属,以有学术的人担任,为其所立学校之师表。见《历代职官简释·儒林参军》。
官名。西周置。掌贸易买卖。《善夫山鼎铭》:“王曰:‘山, 命汝官司饮、 献人于, 用作司贾,毋敢不善。’”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拟电威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改拟武猛将军等号。
官名。见“翰林学士承旨”。
光禄寺内部机构名。清置,有满汉署正共二人,笔帖式二人(均由堂官在各署司员中酌派),经承二人,每月将四署及银库支销钱物汇造黄册,移送典簿厅,按月奏销。
官名,即铃下的别称。因其掌铃下威仪,故称。参看“铃下”条。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左熊卫长官,置一人。
官名。东汉钩盾令的佐官有鸿池丞,掌管鸿池。鸿池,《后汉书·百官志》本注:“池名,在洛阳东二十里。”
官名。主暴室事,暴室为宫中织作染练之署,有宫人狱。官名,汉置,为暴室长官,掌暴室事。暴室为宫中织作染练工厂,有医务室,也有宫人狱。《汉书·宣帝纪》:“既壮,为取暴室啬夫许广汉女。”
①古代礼制。皇帝接见臣下、少数民族首领或外国使臣等,由有关大臣导引入见,称引见。②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凡中下级官员,即京官五品以下,外官四品以下,在授官、京察、大计、保举、升调、俸满时,均须朝见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