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月选班秩之一。按例应选官员,在本班中,依照先后次序选用,称为挨选。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库部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法院进行合议审判时,以一人为长,称审判长,通常以庭长担任,其职务为指挥法庭开闭,维持法庭秩序,讯问被告及证人,代表审判庭宣示。民国时期各级审判机关合议庭的主持人,通称为审判长。
州门下吏名。汉代司隶校尉与部刺史均置主簿,录閤下事,省文书。属于假佐一类的吏员。魏晋以后,州刺史亦置主簿,掌刺史的节杖文书,传令检校,为其喉舌耳目。其时主簿职既亲重,地位随之提高,《隋书·百官志》记梁
官名。秦始置太仓令及丞,为大司农的属官。汉沿置,高祖七年(公元前200年)二月,萧何一入长安,在营建未央宫的同时即设立了太仓,为中央控制的粮食总仓库。《后汉书·百官志》说:“太仓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
见“大臣”。
元代宿卫军在用于大朝会时称为卫宿军。参见“宿卫军”。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茶叶。
官名。明初刑部都官部长官。初二人,正五品。洪武十三年(1380),改一人。掌本属部之事。参见“都官部”。
遥郡刺史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