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即隋朝太子典书坊通事舍人,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唐朝复名通事舍人,隶右春坊。参见“通事舍人”。
市政府的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规定,若市因实际需要,得增设土地局,将财政局办理土地行政事项归该局主管,主官为局长。
官名。战国魏置。又称“大梁司寇”。管理刑徒及负责督造兵械器的长官。《三代吉金文存》卷二○第四○页第五号:“七年邦司寇富无,上库工戍间,冶/。”
官名。清朝宗人府之属官。初设宗室二人,掌满文奏稿。雍正元年(1723),增汉主事二人,以进士出身者充任,掌汉文典籍。俱正六品。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七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公布的《各省保安制度改进大纲》第三条的规定“省设全省保安司令:由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呈请国民政府任命各省政府主席
官名。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五月丁亥,改礼部为司宗时,由原礼部中士改名,为春官府司宗中大夫属官,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职掌参见“司宗上士”。
官名。西周置。掌农村土地分配事宜。
官署名。西汉大农令 (大司农) 原有斡官,斡盐铁而榷酒酤。武帝时实行盐铁专卖,于全国产盐多的二十七郡置盐官三十七处,依据事务繁简,置令、长及丞,主盐税,隶大司农。东汉改隶郡县。官名。汉置,凡郡县出盐多
见“福晋”。
官名。南朝梁置,为五德将军之一。武帝天监七年 (508)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六班,普通六年 (525) 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六班。陈置为五威将军之一,拟四品,比秩中二千石。武官名。南朝梁置,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