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大将
官名。北魏置,详“镇副将”条。
官名。北魏置,详“镇副将”条。
官名。见“司礼寺”。
西夏第五等官衙。包括刻字司、宝金工司、织绢院、番汉乐人院、观鬘饰司、铁工院、木工院、纸工院、砖瓦院、出车院、远寨、长威寨、镇国寨、定国寨、府州、宣德堡、安远寨、讹泥塞、夏州、绥州等。用十两铜印。
官署名。宋太祖开宝二年(969)置,掌割剥死亡马牛驴骡等牲畜,设监官二人,以三班使臣充任。后隶于群牧司。
科举制度。明崇祯十四年(1641)置,为武科名目,以选任武才,应付农民起义。诏下,无有应者。
春秋齐国地方基层行政组织。《国语·齐语》:“管子于是制国,五家为轨,轨为之长。”
官名。东汉置,秩六百石,为长公主属官,主管公主府中膳食之事。
参见“太弟中卫率”。
宋朝提举坑冶铸钱司、提举市舶司等官署统称。宋制于诸路监司之外,对于主管一路特殊事务的官司合称为杂监司,如提举坑冶铸钱司、提举市舶司等属之。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地位最低,普通六年(525) 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七班。陈沿置,拟九品,比秩四百石。北魏亦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八品上。武
见“巡抚大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