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吏名。东汉郡府置,见《巴郡太守张纳碑》,其地位相当于掾,无具体职务。《隶续》一一《苍颉庙碑阴》记左冯翊有持事掾,太山太守李固《恤奉高令教》 (见《文馆词林》六九九)有侍事掾,均为待事掾的误释。晋代犹
政区名。三国魏在县与侯国之外,另增县王国与公国两种相当于县的政区。此种县王国和公国其受封者的地位及身份低于和郡平行的王国的王,故其封国仅相当于县一级政区,受统于郡。
官名。清朝同知之一种。设于直隶天津府,奉天营口、金州厅,山东登州府、青州府,江苏苏州府,浙江嘉兴府、宁波府、台州府、温州府,福建福州府等地。以专理海防事务,故名。由各守道、巡道所辖,统于将军、督、抚。
官员升赏方式之一。《明史》卷二五0记天启时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孙承宗去辽东,“帝特御门临遣,赐尚方剑坐蟒,阁臣送至崇文门外。”
参见“右民郎”。
官名。西晋置,属少府,掌邺中黄右藏,驻邺城。
官名。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置,以兵部尚书侍郎或右都御史充任,协掌京营操练之事。万历九年(1581)革。十一年复置。天启(1621—1627)中增一人,后革。崇祯二年(1629)复增一人。
北周之制,称诸候与州县官为外命。参见“内命”。
官名。即吏部侍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吏部侍郎。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吏部侍郎为司列少常伯。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吏部尚书》,参看“吏部侍郎”条。
刑部尚书之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