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都讲祭酒

都讲祭酒

官名。①东汉末张鲁置。《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十八年(213) 》: “(马)超兵败,遂南奔张鲁。鲁以超为都讲祭酒。”胡三省注: “鲁为五斗米道,自号师君,其来学者,初名鬼卒,后号祭酒,各领部众。都讲祭酒者,鲁使学者都习《老子》五千文,置都讲祭酒,位次师君。”②三国吴所置学官。《三国志·孙权传》: “诏立都讲祭酒,以教学诸子。”


官名,1、三国吴置,掌教诸生徒。《三国志·吴书·吴主权传》:“诏立都讲祭酒,以教学诸子。”

2、张鲁置。《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十八年》:“(马)超兵败,遂南奔张鲁,鲁以超为都讲祭酒。”注:“鲁为五斗米道,自号师君,其耒学者,初名鬼卒,后号祭酒,各领部众……都讲祭酒,位次师君。”

猜你喜欢

  • 班簿房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中书省与尚书省各置,掌本省朝班名籍,由本省属吏领之。宋代中书省吏员办事诸房之一。掌百官名籍具员。门下省的班簿事务归吏房办理。

  • 电政管理局

    交通部直属机关。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二月一日公布的《电政管理局职掌暂行章程》规定,分全国为十三个管理区,各设电政管理局,以监督一人为主官,下设文牍员、主计员、巡线总管、核算生、

  • 国民教育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教育部原设普通教育司,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分设中等教育司与国民教育司。国民教育司掌管全国初等教育行政事务。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 司天监丞

    官名。司天监的佐官,协助监、少监助理监务。见“司天监”。

  • 告近

    官制术语。清制,凡汉官任外职,如离本籍过远不能迎养父母者,得请改为近省,以行省之毗连者为限,谓之告近。

  • 守宫署

    官署名。北齐隶光禄寺,掌供设宫廷铺陈张设之物,设令、丞各一员。隋、唐、五代改隶卫尉寺,掌祭祀、巡幸、朝会、王公婚礼之帐幕床席供设。隋朝置令二员,唐朝置令一员、丞二员。又有监事、掌设、幕士等员。官署名,

  • 录遗

    清代科举之制,凡生员参加科试、录科未取,或未参加科试录科者,在乡试前再行补考一次,称为录遗,意为录取遗才,及格才可以参加乡试。清代录遗考试一切从宽,几乎没有不准考试的。

  • 准备干办

    官名。宋朝宣抚处置使等属官,以备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幕职名。宋代宣抚使、宣抚处置使所属,以备临时差遣,处理衙署内日常事务和紧急事务。

  • 降职

    即降低职务。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始行于战国,历代沿用之。

  • 太平洋会议筹备处

    官署名。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七月美国总统倡议于同年十一月十二日起在华盛顿召开太平洋会议,北洋政府表示赞成,八月十三日美国政府正式邀请中国参加,北洋政府于八月十六日答复同意参加,遂于八月十八日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