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统制府
官署名。金朝置。正隆六年(1161),海陵王攻南宋时设立,共分三道: 浙东道水军都统制府、汉南道行营兵马都统制府、西蜀道行营兵马都统制府。亦称三道都统制府。设都统制、副都统制统领本道军兵,分路攻宋。
官署名,金朝置,掌军政及兵马。金国海陵王正隆六年(公元1161年)侵宋时,置三道都统制府和左右领军大都督,帅三十二总管侵宋。见《金史·百官一》。
官署名。金朝置。正隆六年(1161),海陵王攻南宋时设立,共分三道: 浙东道水军都统制府、汉南道行营兵马都统制府、西蜀道行营兵马都统制府。亦称三道都统制府。设都统制、副都统制统领本道军兵,分路攻宋。
官署名,金朝置,掌军政及兵马。金国海陵王正隆六年(公元1161年)侵宋时,置三道都统制府和左右领军大都督,帅三十二总管侵宋。见《金史·百官一》。
爵级名称。太平天国前期以东王、西王为一等王;后期有总理朝政的干王洪仁玕为一等王。
官名。唐高祖武德元年(618)置,以均天下之货,抑止兼并,宣通拥滞。高宗显庆三年(658)置常平署以代之。
官名。十六国后燕置,为高级武职,地位在卫将军上。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一品下,位在仪同三司下。太和二十三年改为二品,位在太子太师上。北齐沿置,仍为二品,在太子太师上,但已不统兵,为安排有军
北魏的一种封爵制度。即王、公、侯、子等爵位,皆可假授,称假王、假公、假侯、假子等。其地位低于同级真爵。《魏书·官氏志》:孝文帝延兴二年(472) 诏:“旧制诸镇将、刺史假五等爵,及有所贡献而得假爵者,
宋朝编修敕令所或详定一司敕令所简称。官署名。敕令所是枢密院编修敕令所的省称,宋置此官署,掌起草皇帝命令。详“枢密院编修敕令所”条。见《宋史·职官二·编修敕令所》。
古代君主年幼不能亲政,由最亲近的亲族或戚族权且代行职务,称“摄政”。如清代有摄政王。君主年幼不能亲政,由其最亲近家族或亲戚代行职务,称为摄政。如周成王时周公摄政,汉平帝时王莽摄政等。
见“怯薛”。
官名。金置,见“司农司”。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曹操置,出征时督率诸将。职掌略同领军。三国蜀亦置。见《三国志·夏侯渊传》。官名,东汉建安年间曹操置领军,掌督率禁军、督率诸将。《三国志·魏书·夏侯渊传》:“十四年
户口编制单位。自宋朝以来,地方一直推行保甲制。保设保长,甲设甲长。每甲所辖户数历代不等,有十户、数十户,亦有百户者。清初以十户为一甲,置甲长。至雍正四年(1726)定制,十牌(百户)为一甲,立甲长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