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都护

都护

官名。汉朝有“西域都护”。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年间孙权曾以其侄孙皎为都护、征虏将军,代程普镇守夏口。三国吴又别置左、右都护,蜀分置中、左、右,皆掌军事。唐朝于边境地区置大都护府与上都护府,长官分别为大都护,从二品; 都护,正三品。另有副大都护、副都护等。管辖境内军政及各族事务。中唐以后,渐名存实亡。宋朝寄禄官有上都护、中都护、副都护,不常除授。哲宗元符三年(1100),置陇右都护,以熙河兰会路都监充任,于湟州设都护府,职掌同沿边安抚司。明初金吾侍卫亲军都护府置,从二品,掌各亲军卫。后置十七卫亲军指挥使司,罢都护府,遂废。


官名。汉宣帝时置西域都护,都护南北道三十六国,为驻在西域地区的最高长官,本为加官,后废;东汉明帝永平年间复置。晋、宋以后,也有此官,以当边远、征讨之任,其职权与汉朝不同。唐朝自太宗至武则天,先后置安西、安北、单于、北庭等六个大都护府,每府大都护一人,二品;副大都护二人,从三品;都护,正三品;副都护,从四品。都护掌统诸蕃。抚慰、征讨、叙功、罚过,总判府事。元朝都护府,有大都护(从二品)、同知、副都护等,掌管旧州城及畏吾儿(维吾尔)之居汉地者的诉讼事件;后来改领北庭都护府。参看《新唐书·百官四下·大都护府》、《元史·百官五·都护府》、《通典·职官州郡上·都护》注,及“大都护”,“大都护府”条。

猜你喜欢

  • 善扑营翼长

    官名。清朝善扑营职官。额设六人,分左、右二翼,各三人。由善扑营总统大臣于本营侍卫教习及外营侍卫章京内拣选,引见补放,掌统辖营众。

  • 虞师

    官名。同“吴师”。周朝置。掌山林水泽。《大簋铭》: “王呼吴(虞)师召大”。《管子·立政》:“修火宪,敬山泽林薮积草,夫财之所出,以时禁发焉; 使民于宫室之用,薪蒸之所积,虞师之事也。”《荀子·王制》

  • 副司鞍长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协掌服驾。额设二人,给六品衔。

  • 清野将军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 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陈沿置,拟七品,比秩六百石。北齐亦置,九品上。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正九品上。

  • 从事中郎

    官名。东汉大将军、车骑将军属官。职参谋议、大将军府所属员二人,秩六百石。魏晋南北朝皆置。其职依时依府而异,或主吏,或分掌诸曹,或掌机密,或参谋议,地位较高。三国时三公、将军府置,员不定。魏末相国府置四

  • 门下议生

    吏名,汉置,也称议生,为郡县门下散吏,属议曹,无固定职事,掌参议应对。《后汉书·袁张韩周列传·袁安传》:“忠子秘,为郡门下议生。”郡门下吏名。晋置于郡府,《晋书·职官志》记郡门下诸吏中有门下议生,《隋

  • 村正

    职役名。唐制,在农村除里正外,每村另设村正一人,满一百户的大村可设两名村正;村民不满十户的,就隶入大村,不另设村正。村正由里中居民推荐,里长选用,协助里正管理治安工作。

  • 保安郎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医官阶官名,改榷易副使置,从七品。医官阶官名。宋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改榷易副使为保安郎,作为医官阶官,秩从七品。

  • 右平章事

    官名。渤海国官,居中台省。

  • 副使道

    官名。清朝道员兼衔。顺治(1644—1661)中沿明旧制,分设守道、巡道,辅佐藩、臬二司办理地方政务,乃省与府州之间之地方长官。皆带原品衔充任。由掌印给事中、知府补授者为副使道,乾隆十八年(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