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称纳言下大夫。天官府属官,员二人,正四命。其职掌参见“纳言下大夫”。
晋与南朝考课郡县的法规。晋武帝时杜预制定五条课郡县法,其内容一为正身,二为勤民,三为抚孤,四为敦本,五为修人。南朝宋齐梁陈的考课沿袭晋制,惟作某些调整,增加若干经济方面的规定, 如强调农桑,增加市赋等
官名。宋置,掌修河决等事。见“提举河渠”。
王名,三国魏正始八年改封东夷濊的不耐侯为不耐濊王。详“不耐侯”条。
天子对年长的异姓诸侯之称。见《仪礼·觐礼》、《汉书·贾谊传》,参看“伯父”条。
官名。民国时,兼理司法事务的县政府,设承审员,帮助县长审理诉讼事件。承审员由高等法院委任。民国二十五年县司法处成立,改称承审员为审判官。官名。北洋政府时期,凡未设法院的各县,应属初级审判厅或地方审判厅
① 官署名。唐朝司农寺所统诸监之一,掌盐功簿帐,长官为监,置一员,另有录事等。②官名。唐朝司农寺盐池监长官,置一员。正七品下。官名。隋盐池置总监、副监、丞等员。所管东西南北面等四监,亦各置副监及丞。唐
十六国汉,后秦置,省称冠威。《晋书·刘聪载记》:“(刘聪)使冠威卜抽监守东官,禁(刘)朝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军司马中大夫属官,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职掌参见“军司马上士”。
东宫武官名。见“左右奉御率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