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宋真 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皇帝亲行南郊大礼临时设置,以户部侍郎林特充任。
官名。西汉置,属太常(奉常),为太宰令副贰,助令掌管宫廷宰工鼎俎馔具及祭祀所用食物。北齐为太宰署副长官。官名,俸二百石,为太宰令的佐官,助令掌宰工等事。参看“太宰令”条。
官名。回鹘黠戛斯官,居宰相、都督下,第三等,置十人,皆典兵。
官名。即温汤丞。
春秋时期本国称别国诸侯的配偶。《公羊传·庄公四年》: “齐侯葬纪伯姬。外夫人不书葬。此何以书? 隐之也。”
官名。汉设此官。掌藏谷养牲供祭祀用。《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内史》:“左内史更名左冯翊,属官有廪牺令丞尉。”注:“廪主藏谷,牺主养牲,皆所以供祭祀也。”
官名。北魏置。《魏书·陆俟传》:“(陆)归弟尼,内侍校尉,东阳镇都将。”
官名。辽朝北枢密院官员。在北院副承旨下,掌北枢密院文翰之事。官名,辽朝置,属北枢密院,掌修文告之事。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北枢密院”条。
城镇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设置,其职权略同于“乡董”,参见该条。
同一官署做官的人。《左传·文公七年》:“同官为寮。吾尝同寮,敢不尽心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