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考试的防弊方法之一。即应试人与试官有服亲或姻亲关系时,须进行回避。宋初尚无此制,太宗时知贡举官亲戚可与其他应试人员共同参加考试,真宗时始设别试所,专考试官亲戚。此后各级考试均实行此制,惟在铨试、公
即“宗子正”。
意为官帐。辽朝历代皇帝均有斡鲁朵,有直属的军兵、民户、奴隶和州县,为皇帝私有。设有专官管理。执政的皇后也有自己的斡鲁朵。帝后死后,由家族后裔继承。辽太祖、太祖述律后,太宗、世宗、穆宗、景宗、承天太后、
官名。金宣徽院所属有宫苑司,掌宫廷修饬洒扫、启闭门户、铺设毡席之事。以令为主官,下设直长、都监、同监。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国会参众两院设议长、副议长各一人,由议员互选。第一届国会规定参议院议长、副议长任期二年;众议院议长、副议长任期三年。
官名。民国初军民分治,各省设民政长,民国二年改称巡按使,掌全省民政及巡防队、警备队等,并受中央政府的特别委任,监督财政、司法行政等事,民国五年,改称省长。官名。北洋政府於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五月
官名。宋置,为转运使、转运副使的兼职,掌修河防之事。《宋史·河渠志二》载:“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始置疏濬黄河司。……将自卫州(治所在今河南省汲县)濬至海口,差范子渊都大提举,……官吏奉给视都水监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本部出入经费、预决算款项及罪犯罚金、充公赃物财产、罪犯习艺所成绩等统计书表报告事件。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法
官名。北魏始置,为光禄勋副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改四品上。北齐置为光禄寺次官,员一人,四品上。历代沿置,亦称“光禄寺少卿”。隋初置一员,正四品上,炀帝增为二员,从四品。唐因
官名。宋朝吏部侍郎左选置,参掌本选之事。参见“侍郎左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