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郡军府参军

郡军府参军

官名。东汉建安末及三国魏,其时军府之制虽尚未形成,但郡已有置参军者,《三国志·吴书·孙权传》记其在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征皖城,获卢江太守朱光及参军董和。”三《国志·蜀书·姜维传》记姜维在魏时曾以中郎参天水郡军事。参军为将军之佐,不属郡吏之列。晋代亦置,《晋书·陶侃传》记侃为龙骧将军、武昌太守时,有参军王贡。《宋书·褚叔度传》记郡置参军、行参军数十人。齐梁陈诸代,其制当同。

猜你喜欢

  • 世子福晋

    见“福晋”。

  • 都尉

    官名。① 统兵武官。战国赵、魏、秦等国已置,地位略低于将军。《战国策·赵策三》:“秦、赵战于长平,赵不胜,亡一都尉。”《史记·白起王翦列传》:“大破李信军,入两壁,杀七都尉,秦军走。”秦、两汉亦为高级

  • 发副

    宋朝发运副使简称。

  • 供用官

    官名。清朝乐部和声署之属官。乾隆七年(1742) 设,三十人。其中本署八人,礼部笔帖式兼充二人,内务府赞礼郎兼充六人,笔帖式及司员兼充十二人,鸿胪寺鸣赞官兼充二人。分掌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

  • 桂坊司直

    官名。唐置,见“桂坊”。

  • ① 爵名。周朝始设,为五等爵之第四等。《礼记·王制》: “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一说子、男爵位属同一等。《孟子·万章上》:“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

  • 总知翰林院事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非常置,总领翰林院之事。

  • 审录司郎中

    官名。清末法部审录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另宗室专缺一人,计四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 知皇太后宫诸司事

    官名,辽朝置,掌皇太后宫诸司之事。见《辽史·百官志》。

  • 卫尉寺少卿

    即“卫尉少卿”。官名。北魏始置卫尉少卿,北齐称卫尉寺少卿,为卫尉寺的副长官,隋唐至宋沿置。参见“卫尉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