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军府中兵参军
官名。南朝宋置,掌军府直属之兵。《宋书·沈庆之传》载:“(赵)伦之见而赏之、伦之子伯符时为竟陵太守,伦之命伯符版为宁远中兵参军。竟陵蛮屡为寇,庆之为设规略,每击破之。”
官名。南朝宋置,掌军府直属之兵。《宋书·沈庆之传》载:“(赵)伦之见而赏之、伦之子伯符时为竟陵太守,伦之命伯符版为宁远中兵参军。竟陵蛮屡为寇,庆之为设规略,每击破之。”
官名。明永乐元年(1403)置。见“刑曹清吏司”。
清朝外官缺分之一。属此缺者有江苏之太仓、上海等十县,浙江之仁和、海宁等十七县,山东之诸城、胶州等七州、县,广东之东莞、香山等十三县,福建之闽侯等九县之佐贰、首领官。其历俸升擢与边俸同,俱三年俸满有政绩
① 臣见君之通称。《尔雅·释言》:“陪朝也。”注:“臣见君曰朝。”(1) 周朝诸侯春季谒见天子。《周礼·春官 ·大宗伯》:“春见曰朝。”(2) 周朝诸侯五年谒见天子。《礼记·王制》:“诸侯之于天子也”
官名。清朝圆明园护军营之职官,掌章奏文移事务。额定四人,由总统大臣于现任护军校内委派。
官名。又称“州部之吏”。战国始见。地方州长的部属小吏。《韩非子·显学》: “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五蠹》: “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陈奇猷注: “州部之吏为地方小官”,“即州
①同“官史”。战国秦国称在官府掌理文书记录的小吏。《睡虎地秦墓竹简·置吏律》: “啬夫之送见它官者,不得除其故官佐、吏以之新官。”②担任国家公职人员的统称。在三国以前,官和吏无严格区分,故为官员的泛称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属南大王院,掌南大王院部族兵马之政令。设详稳等职。官名,辽朝置,为南大王院所属机关,掌南院部族军马之政令。其官有南院详稳、南院都监、南院将军、南院小将军。见《辽史·百官志一》。
官名。清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置,综理喀什噶尔(今喀什市)、英吉沙尔(今英吉沙县)、叶尔羌等八个回城事务。各城事务有总管参领、防御、骁骑校等分掌。参赞大臣官署的内部组织有印房、回务处及粮饷局,
见“仪仗都部署”。
官名。北魏置。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第一领人酋长”。主要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可世袭,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在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