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郡公

郡公

爵名。魏晋始置,初定为“”的一个等级,高于县公。其后各朝多置。晋武帝咸宁三年(277)定大、次、小王国制,规定郡公制如小国王。北魏道武帝天赐元年(404)赐郡公国臣吏,自五十人至百人不等,北周时定食邑自一千户至八千户不等。北朝时并有开国郡公,指最初得爵者,以别于袭封子弟。隋唐定开国郡公,九等爵第四等,隋为从一品,唐改正二品,食邑二千户。宋朝定为十二等封爵中第五等,位在国公下,开国公上。金置,分正、从二品,食邑二千户,实封二百户。元朝为从二品,止用于封赠。


爵名。晋始置,称开国郡公,如小国王,大者食万户。见《晋书·职官·咸宁三年》。隋置九等爵,郡公居第四位,次于国王、郡王、国公。见《隋书·百官下·国王》。唐朝为九等爵的第四位,称开国郡公,食邑二千户,正二品。见《新唐书·百官一·吏部·司封郎中》。其后历代相沿;明初有,后废。

猜你喜欢

  • 司酋望

    官名。南诏官,犹唐朝试官。

  • 侯国家丞

    官名,掌侍侯,使理家事。原先有家丞、庶子、行人、洗马、门大夫五官,中兴以后省行人、洗马、门大夫。食邑千户以上的置家丞、庶子各一人,不满千户的只置庶子,不置家丞。见《后汉书·百官志》。

  • 雄威将军

    见“十雄将军”。

  • 国民代表大会

    北洋政府时期违反《临时约法》的非法议会之一。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十月八日,根据参政院的建议,袁世凯公布《国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国民代表大会由国民代表组成,关于全国国民变更国体的请愿事件,由“

  • 专门教育司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教育部。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所掌为:一、大学校;二、高等专门学校;三、和以上相等的各种学校;四、外国留学生;五、历数;六、博士会;七、国语统一事项;八、医士、

  • 太史令

    官名。①相传夏朝置,掌文书。《吕氏春秋·先识览》: “夏太史令终古,出其图法,执而泣之”,“太史令终古乃出奔如商。”②秦朝奉常属官之一,胡母敬曾任此职,作《博学》七章。西汉景帝中元六年 (前144)

  • 针工局

    官署名。明朝内府宦官衙门,为八局之一。掌造各种旗、伞、幡、扇、氅及衣服等。设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掌司、监工多员,皆以宦官为之。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掌造宫中衣服。每年分发给内使、小火者冬衣夏衣

  • 教育科

    官署名。① 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宣统三年(1911)改隶军学处。掌陆军各学堂教育章程之厘定,教科书之审定,经费、房舍、图书、器械之管理,学生之招收、考试、毕业、出

  • 徕远司员外郎

    官名。即“徕远清吏司员外郎”。

  • 右射声率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射声率上士佐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