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郡中正

郡中正

官名,三国魏置,掌考察州郡人才品德,分为九等,作为选官的依据。其后,两晋南北朝沿置。隋朝讳“中”字,改称“郡正”,唐废。见《隋书·百官志中》、《通典·职官十四·总论州佐》。


官名或吏名。三国魏初司空陈群创设,其职任是品第人物,以作政府用人的根据。中正须选本地人充任,由各郡长官推荐,中央任命,往往由中央官员兼任本郡中正。晋代称郡中正为小中正,由州的大中正推举,经司徒复核,然后提交尚书省选用。北魏亦有中央任命的郡中正,由司徒荐举,尚书诏除,多冠“”为称,如《魏书·辛雄传》记辛纂以左光禄大夫(正三品)领河南邑中正; 亦偶有加“”为称的,如《魏书·儒林·张伟传》记伟为太原人,世祖时为中书侍郎、本国大中正。北魏除中央任命的郡中正之外,另有太守辟任的郡中正,为郡属吏,职主郡吏选除,其地位与功曹约略相当,其员额有的不止一人,且如功曹、主簿,有“光迎”的名目。北齐、北周之制同北魏。

猜你喜欢

  • 永宁寺典作副将

    官名。北魏置。掌管永宁寺的营建事务。《魏书·李彪传》: “(李志)以军功累转后军将军、中散大夫、辅国将军、永宁寺典作副将。”

  • 西北筹边使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六月任命徐树铮任此职。依照同年七月十八日公布的《西北筹边使官制》规定,其职任为筹办西北各地方的交通、垦牧、林矿、硝盐、商业、教育、兵卫等事务,并节制、指挥

  • 克戎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三班,与佽飞将军同班,普通六年 (525) 刊正将军名号时罢。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三班。

  • 銮仪卫中所

    官署名。清朝銮仪卫所属六所之一。顺治十一年 (1654) 设。掌麾氅、旌节、纛帜及仗马。置掌印冠军使、掌所事云麾使等官,下设旌节、幡幢二司。

  • 织染局

    官署名。① 明清掌织染绸缎事务之机构。明朝又称“织染杂造局”。设于南、北两京和地方各府各布政使司。南、北两京所设者分内外,内局为宦官八局之一,以应上供,外局为地方所设者,浙江之杭州、湖州、嘉兴等十府,

  • 副都总管

    见“都部署”。

  • 知枢密院副使事

    官名。辽置,为南枢密院的佐官。见“南枢密院”。

  • 咸阳狱

    监狱名。秦置,除拘系京师一般犯罪者外,亦拘系朝廷犯罪官员,因此兼有中央监狱和地方监狱的双重性质。

  • 雄烈将军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置,列为十雄将军之一,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七班。陈改为拟六品,比秩千石。北齐用以褒赏军功勋臣,无职事,七品。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从七品下。

  • 酒使司

    官署名。金朝置。掌酿酒及税收。设在京都及真定以外、课二万贯以上之地。课及十万贯以上设使、副使、小都监各一员,司吏三人; 五万贯以上者设使、副使各一员,司吏三人; 二万贯以上设使及都监各一员,司吏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