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吏
即行为不正的官吏。《汉书·公孙弘传》:“先世之吏正,故其民笃;今世之吏邪,故其民薄。政弊而不行,令倦而不听。夫使邪吏行弊政,用倦令治薄民,民不可得而化。此治之所以异也。”
即行为不正的官吏。《汉书·公孙弘传》:“先世之吏正,故其民笃;今世之吏邪,故其民薄。政弊而不行,令倦而不听。夫使邪吏行弊政,用倦令治薄民,民不可得而化。此治之所以异也。”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刑杀罪犯。《周礼·秋官》:“掌戮,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掌斩杀贼谍而搏之。凡杀其亲者,焚之。杀王之亲者,辜之。凡杀人者,踣诸市,肆之三日”。官名。周
客馆之长。《史记·扁鹊列传》:“扁鹊者,渤海郡鄚人也,姓秦氏,名越人。少时为人舍长。”注:“《索隐》为舍长。刘氏云:守客馆之帅。”
官名。即虞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虞部郎中。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虞部郎中为司虞大夫。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工部尚书》,参看“虞部郎中”。
满语官名。汉译为“侍卫处主事”。
流外官品级,自勋品至九品,共九级,唐朝用为诸司令史、赞者、典谒、亭长、掌固等吏职。
官名。清朝特设管理国子监事之最高长官。雍正三年(1725)设一人,于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简。统辖祭酒以下各官,总理监事。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官名。清制于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始特简
参见“太子骑官备身五职”。
官署名。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四年 (1011),析牛羊司置,掌屠宰牛羊司牲畜,以供内外庖炊。设监官二人,以三班使臣充任。仁宗嘉祐五年 (1060),复并入牛羊司。官署名。宋初,牛羊司兼理本司所饲养牛羊的宰
官名。北齐置。原称第一不领民酋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视四品。
官名。唐肃宗乾元三年(760)司天台置一员,正六品上,为夏官正副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