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正司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机构。元朝始设于各州,掌理道人词讼。凡遇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长官为道正。洪武十五年(1382)亦置于各州,掌钤束一州之道人。长官仍为道正。清沿明制未改。
官署名。清朝设在州的掌管道教徒事务的官署。其官有道正一人。参看《清会典·事例十八·吏部管制》和“道官”条。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机构。元朝始设于各州,掌理道人词讼。凡遇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长官为道正。洪武十五年(1382)亦置于各州,掌钤束一州之道人。长官仍为道正。清沿明制未改。
官署名。清朝设在州的掌管道教徒事务的官署。其官有道正一人。参看《清会典·事例十八·吏部管制》和“道官”条。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铨叙部。以铨叙部的次长、参事、司长及有关的科长组成,以政务次长为主席,其任务在复核考取人员的登记分发,其他人员的调查登记或分发,以及有关公务员铨叙的一切事项。
即提升官等,为公务员奖励方式之一。国民党政府在抗战以前实行,凡公务员考绩为第一等者,可予升等。如可从委任升为荐任,从荐任升为简任。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流外八班中的五班,代旧扬武将军,由乡品二品以下的人充任,地位很低。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五班,代旧扬武将军。
文书名。清朝敕书之一种。
州府长官之别称。州长官的别称。《后汉书·韦彪传》:“宜简尝历州宰素有名者,虽进退舒迟,时有不逮,然端心向公,奉职周密。”
官名。三国魏置,位七品。职掌不详。见《通典·职官一八》。官名,三国魏置,掌纠察非法,位七品。见《通典·职官·十八》。
清礼部内部机构。掌监用本部印信;收受在京各衙门文书,交司务厅送堂官画阅后分司办理;发送本部题本给内阁。设满汉司员各一人,由四司郎中、员外郎、主事、七品小京官轮值。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市下大夫属官,主平衡市上物价,使相依准。其下设平准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官名。见“外府寺”。
官名。吏部司勋司长官。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司勋郎置,员一人。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司勋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称。掌校定勋绩及授予勋官告身等事,从五品上。北宋前期不领司勋事,用为五品寄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