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正司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机构。元朝始设于各州,掌理道人词讼。凡遇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长官为道正。洪武十五年(1382)亦置于各州,掌钤束一州之道人。长官仍为道正。清沿明制未改。
官署名。清朝设在州的掌管道教徒事务的官署。其官有道正一人。参看《清会典·事例十八·吏部管制》和“道官”条。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机构。元朝始设于各州,掌理道人词讼。凡遇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长官为道正。洪武十五年(1382)亦置于各州,掌钤束一州之道人。长官仍为道正。清沿明制未改。
官署名。清朝设在州的掌管道教徒事务的官署。其官有道正一人。参看《清会典·事例十八·吏部管制》和“道官”条。
官名,简称少府。秦置。有两丞,左、右中候。掌治宫室,兼及陵墓、京师建筑。入汉沿置。景帝中元六年(前144)更名将作大匠。官名,秦和汉初名将作少府。汉景帝中六年改称将作大匠,掌治宫室,有两丞和左右中候。
官名。周朝置。① 驾车马之官。同“驭”。《诗经·小雅·车攻》:“徒御不惊”。郑玄笺:“徒,御马也。”《礼记·王制》:“凡执技以事上者,祝、史、射、御、医、卜及百工。”②武官又称“御戎”。《左传·成公十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川师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邦国川泽与其所产物贡。北周依其制置川师中士,正二命;川师下士,正一命。属夏官府职方中大夫。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六年 (1170) 置,隶閤门司,以武举入官者充任,仿儒臣馆阁之制,先召试于中书然后任命。掌平时诸殿及皇帝出行觉察失仪,六参、常朝时引见亲王于后殿问候皇帝及侍立之事。官名。南宋乾道六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 魏虏传》: “曹局文书吏为比德真。”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官名。州刺史佐吏。晋改功曹书佐置。南朝、北魏、北齐、隋俱置。掌诸吏及选举事,位在别驾、治中下,与主簿相亚而略低,但在诸从事上。北齐司州视八品,他州视从八品; 隋雍州视从八品,他州视正九品。炀帝大业三年
官名。①官号。《左传·哀公九年》“炎帝为火师。”杜预注: “神农有火瑞,以火名官。”②官名。周朝置。掌火。《国语·周语中》: “火师监燎。”韦昭注: “火师,司火。”官名。古代掌管火事的官。《国语·周
①春秋晋国军制。晋文公五年 (前632)于上、中、下三军外增左、中、右三行,八年废。《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晋侯作三行以御狄,荀林父将中行。”②唐、宋尚书省六部依其办公位次,分为前行、中行、后行、
清末责任内阁的内部机构。掌编辑发行官报及法令全书、职官录,印刷官报、官文书,铸造、颁发印信。以局长、副局长为主官,下设佥事、艺师、艺士、录事等,分理各项事务。
官名。宋朝于边境险要处设置堡寨,以知城、知寨或寨主主管,掌训练士卒、完固防守以捍边境,兼收纳赋税、听断诉讼,小事许自理,大事则禀报上司裁决。金朝亦置,从七品。官名。宋代诸州于少数民族聚居之处常置城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