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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尹

官名。民国三年袁世凯统治时期设置,隶属巡按使(后称省长),为一道的行政长官。袁世凯把一省分为数道,其长官称道尹(原先称观察使),管理本道所辖各县的行政事务。不久即废。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五月二十三日公布《道官制》,道的行政长官由观察使改称道尹,其职权为:颁行道的单行规程,监督所辖官吏,节制调遣道区内的巡防队、警备队等;受省行政长官的委任,并得监督道区内的财政、司法行政及其他特殊官署的行政;此外并得定期出巡,一般于每年三月和九月出巡两次,辖县较多的可以减为一次。道尹有事故时,得以同城的或邻近的县知事护理。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六月四日,内务部依据“宪法”(即贿选宪法)的规定,令各省于七月一日起裁撤道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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